2011年10月23日

『錯就打』『罪就罰』...天經地義的『錯誤』

人生到底多簡單?這個疑惑要問教官。因為最難管教的人進了軍中,都從一條龍變成一條蟲,不然問典獄長也可以,所有的『大哥』進了監牢都成了『小弟』,怎麼辦到的?就是把所有的複雜都簡單化。

用最簡單的原則通常可以解決最複雜的問題。
那就是用最原始的『黑與白』跟『對與錯』來處理所有的問題。有功就賞,有過就罰,管你是天王老子還是販夫走卒,大家都遵守一樣的規則,這樣就搞定。
管你入獄前多『大尾』,進了本所,只有『對錯』。
管你入伍前多『神氣』(還小虎隊咧),進了部隊,只管『賞罰』。

你知道這種管理多有效嗎?問一下當過兵的弟兄就知道,聽到口令就動作,大腦完全喪失功能。据我弟弟說,他被操到茫的時候,連聽到同袍說想喝『可口可樂』都覺得這四個字好像似曾相識,一個人可以被『一個口令,一個動作』操到忘記可口可樂,也算厲害。

如果閣下嫌麻煩,直接把『基督是我家之主』拿掉,掛上『軍令如山』四個字,您家裡賞罰分明,一定能教育出『鋼鐵人』,任何事情先問對錯,先想賞罰,這樣環境長大的肯定超有責任感,因為沒有人喜歡被處罰。

為了趨吉避凶,人的本能可以發揮到你難以想象的超強極致。上班打卡遲到一分鐘罰五百,你就會見識何謂『潛能開發』。

你可能會質疑,這樣的鐵血會讓環境冰冷,人性泯滅,工作效率反而低落,家庭也沒有溫暖...那沒關係,我們再加一條『要微笑,不微笑要加重罰則』,問題就徹底解決了。

坦白說,一般人對於『罪與罰』那種根深蒂固的觀念,完全不亞於軍中跟監獄,所以看到犯錯的人沒有被罰,就算與自己無關,心中那股沖天怨氣,還是達到核爆標準,而對於自己犯錯沒有被罰而產生的僥倖心態又豈是『暗爽』可以形容的?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在高速公路『跟車』,前面車多快,你就多快,反正有事他頂著...果不其然,他被警察攔下了,你偷偷摸摸給它飄過去,保證全車一陣歡呼,『好險』。

若是情況相反,你在前頭,人家在後,結果警察從後頭追上來,把他攔下了,你不只『好險』還加一句『活該』,誰叫你跟我?

怪哉,二個犯一樣錯的人,你居然有二套標準?
大家沒事不妨找點『犯罪心理學』的資料來看,保證看到很多自己的影子。
是的,不要懷疑,當『罪與罰』深入民心,這個社會不但不會更健康,反而會更加病態。


你家『軍令如山』,除非密密麻麻佈滿針孔攝影機,保證絕無死角,對錯無所遁形,不然的話,你慘了,哥哥對於弟弟犯錯沒被發現肯定憤憤不平,妹妹對於姐姐有本事鑽法律漏洞也恍然大悟。
這就是為什麼軍中都是白的,但是掀起來全是黑的。
監獄人人平等,但是背地裡藏汙納垢。
沒有人真心相信軍中跟監獄是真正公平的人間天堂。講到這二個地方總是有一抹神秘的微笑充滿著想像的空間。


追根究底,『罪與罰』根本就是天經地義的『錯誤』。


這句話的意思當然不是『有罪不罰』『有錯不打』,而是說,我們不能片面強調『罪與罰』必須真正理解『罪與罰』背後的邏輯跟善意,要不然我們會依然活在罪中而苦思脫困之道,那還得了?


這就像政府勸導『酒後不開車』不然給予重罰一樣,你不去理解酒駕的危險,只一味想辦法逃避酒後的取締,早晚要出事。
所以在談論『罪與罰』的時候,一定要有極其深厚『愛的基礎』,這跟內力不夠,別練『乾坤大挪移』是一樣的道理。

一個人要先懂得愛,然後再來談『罪與罰』,這時候,法外施恩才能被接受,這就是『恩典』,所以我們看到他人犯罪悔改是高興的而不是產生『不公平』的相對剝奪感。


一個基督徒對於『罪與罰』的審判觀念充分瞭解的同時也要體驗『神願萬人得救,不願一人沈淪』的『恩典』。
所以,你看見罪,會傷心,你看見恩典,會感恩,這就是耶穌基督的心。


基督徒不是超級憤世嫉俗的人,也不是冷血鐵面的糾察隊,更不是道貌黯然,唯恐耶穌不來的人。


願我們效法基督,心裡柔和謙卑,這種信耶穌才有意義。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