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6日

居然對自己的感覺生氣?---改變帶來醫治(三十)p.264-274

「生氣」一直是一件困擾很多人的事,尤其是基督徒,因為我們從小就被教導生氣是壞事,喔,不只教導…只要我們生氣就會被指責,彷彿生氣是一件十惡不赦的事,又好像生氣是一件非常容易控制的事似的。

事實正好相反,「生氣」不但是一件最正常的事而且非常不容易控制。
聖經怎麼說呢?聖經說:「生氣卻不可犯罪」,可見;生氣本身不是一種罪,因為耶穌也對聖殿的混亂生氣,但是聖經說到耶穌的時候強調他「沒有犯罪」,可見;生氣是一種「情緒溫度計」,遇到無法接受的事就會生氣,重點是;「如何發洩怒氣?」所以聖經提醒我們不要因為生氣而傷人傷己。

但聖經也說:「不可含怒到日落」表示生氣要節制,不能放任。

今天的進度比較有趣的不是對別人生氣而是「對自己的感覺生氣」,或者用信仰術語來說是「對自己論斷」,更白話一點則是「討厭自己的某個部分」。

我們的腦袋會有一個「理想的自我」,這個形象是從小被環境教育出來的,也就是一個「自我要求的標準」,惱人的是;雖然每個人對自己都有獨特的期待,沒什麼標準答案,但是神奇的是---幾乎所有人都達不到那個理想的自己。

以華人文化來說,我們可能期待自己知書達禮以外也能涉獵一點琴棋書畫,最要緊的是「人見人愛脾氣好」,問題是;我們做不到,所以這個「理想的我」可能就會開始對「真實的我」生氣懊惱,在這個情緒背後其實是「拒絕接受自己的軟弱」,這就是矛盾痛苦的來源。

當一個人認識上帝以後,如果不懂得聖經說的恩典,那可慘了,除了四書五經現在還來個聖經,除了父母長輩,現在又來個上帝,痛苦指數只會飆高,哪來的釋放?要求完美固然不能享受人生,直接放棄標準擺爛也不會讓我們快樂。

怎麼辦?就是在上帝的愛中接受自己不完美,然後重新得力繼續讓上帝改變自己。
只不過;說來簡單做起來難,因為「理想」跟「現實」打架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隨時隨地會上演的戲碼,有的人習慣忽略自己跟他人的負面情緒,因為在他的心裡只接受「好」的東西,更有趣的是,有的情侶或夫妻會有一方總是扮演「對的人」,另一方則老是「錯的人」,這種搭擋很難幸福卻又彼此吸引,你說怪不怪?

就因為我們只接受好,不知道如何面對惡,我們就會對「不好」生氣,生氣表達的方式就是「帶著情緒批評攻訐」,不斷找人談論我們所厭惡的「罪惡」,這個現象簡直普遍得不得了。

上帝要我們學會「接納」,接納不是「認同」,不是贊成一個人犯錯,而是在一個人犯錯的時候不要拿石頭打死他,而是讓他真實地理解自己的錯,感受到他帶給別人的傷害而產生悔改,然後給他時間改變。

光是今天的內容就夠我們練個好幾年了,包括我自己讀這本書這麼多次,還覺得自己根本是初學者,因為「本性難移」啊!

明日進度
我們都在「饒恕與愛幼稚園」---p.275-284

討論與默想
1. 我為何會論斷?今日進度讓我找到原因了嗎?
2. 理想的我是不是常常責備真實的我?
3. 接納自己會犯錯跟放任自己犯錯的界限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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