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8日

花很多時間親近神不等於「屬靈」

啥?等等。。。什麼意思?
不是我花很多時間讀經禱告就是「屬靈」嗎?
如果連這樣都不屬靈,那怎樣才是屬靈呢?

在基督教背景長大的我,不知道聽過多少次有人告訴我「某某某很屬靈,因為他每天花很多時間親近神。」
這當然是好事,但是當我接觸某某人以後卻赫然發現實在是個「怪人」,有著一套獨特屬靈思維,要是可以選擇,我會離他遠一點。


這就像印象中「輕聲細語」就等於「溫柔」一樣,可是真的跟這種人接觸,卻有蠻多其實是「矯揉造作」。
「仙風道骨」一直是一種刻板印象的宗教意境,不幸地;有些基督徒也追求一種屬靈的意境,這其實是受了「道教」影響。
聖經中教導我們的不是一種「屬靈」氣息,而是「如何對付罪」。

言下之意就是「人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也就是「不必特別高舉某個人」,這個人要禁食禱告,那個人要苦讀聖經,那都是他的事情,跟「屬不屬靈」沒有關係,一旦基督徒有了這種形式上的「屬靈觀」,後續就會產生「聖品階級」,接著就會有實質階級然後產生權力腐敗,這就是教會歷史走過的路。

一個人把自己關在偏鄉山野,終日讀經禱告,這當然可以,這是他自己選擇的生活方式,他將來自己對神交帳,但是旁邊的人千萬不要說他「屬靈」,說不定他是定性太差,抵擋不了現實的誘惑與殘酷才遠離塵囂,也或許他挫敗到萬念俱灰,不想再食人間煙火,只想尋個地方等候被提。


也就是說;每個人都有看不見的理由推動他做某件事,至於「屬不屬靈」根本就不應該是重點。
遺憾的是;教會界常常用「花多少時間親近神」去打分數,這真是莫大的悲劇,也是另一種律法主義跟行為主義的陷阱。
聖經指示我們要像一棵樹,栽在溪水旁,按時結果子,葉子不枯乾。


人來到世界上是有責任的,背起十字架去實踐使命,才是基督徒關心的重點,你想避靜就去做,你想讀經禱告就去做,不要因為「這樣比較屬靈」才去做,也千萬不要去羨慕或是敬佩花很多時間親近神的人(尤其是牧師),因為這樣做只會讓我們離真理更遠而飄向虛無的意境。


親近神,絕對是好事,但是要察驗心裡的動機,畢竟,上帝是鑒察內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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