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0日

信了「對的教」不見得是「對的人」


進了六星級餐廳就代表用餐愉快?
錯!說不定談生意卻不歡而散,結婚週年卻大吵一架。

嫁了王子,進了豪宅就代表幸福?
錯!說不定自己有自卑感,上不了台面。

進了大公司得到重用就前途似錦?
錯!說不定患得患失,失眠掉髮。

中了樂透就咸魚翻身?
錯!說不定怕人借搶,連夜搬家。

那麼,是不是信教虔誠就變大善人?
當然還是『錯!』
說不定只是逃避現實,精神寄託。

宗教是自由的,你把睡覺當宗教也沒人可以反對。

所謂「對的宗教」不是勸人為善而是認識了真神。

勸人為善是學校的目的,不是宗教。
我們去上學就是去學「作人的道理」。
做好事,說好話,根本不是宗教的本質,是作人的本份,管你信什麼教,就算無神論,也必須知道人活著就是要「為善」,又不是畜生。

如果連「為善」都要動用到宗教,代表這個人良心有問題,人性遭到扭曲,宗教能發揮得有限,這就像吃維他命治癌症一樣,完全沒有對症下藥。

宗教是探討生命的來源跟靈魂的歸宿,一旦落入「外顯儀式」,通常會變成「勸人偽善」的假道學。

可惜;長久以來,我們學習的模式就是重視「正確的知識」過於「生命內在真實的改變」,所以我們找名師,認為名師可以教出最正確的觀念,卻不管學生學習效果如何,我們請最好的老師教音樂,教英文,教才藝,甚至請諾貝爾得主來搞教育,認為萬無一失,結果呢?根本就不把「師父領進門,修行靠個人」當一回事兒。

我們只注重名師,名校,名牌,名人,卻不在乎跟著名師;穿著名牌,住著豪宅的是怎樣的人,這就是問題。

就這樣,連宗教這麼嚴肅的事,我們都「沿用古法」,追求大師跟牧師,追求大道理,追求宗教知識的正確,卻遺忘最根本的關鍵---這個宗教到底有沒有改變我。

我們很少捫心自問,宗教裏的真善美有沒有落實在我每天的生活,連基督徒都把上帝的同在淺化為「能力」跟「神秘經驗」,難怪基督信仰明明是一種生命的彰顯;最後還是被歸類為「宗教」。

對的信仰卻沒有造就出「對的人」,這個信仰有何意義?

對的人當然不是指「完美的人」,不管我們信仰多虔誠,信的宗教多準確,我們都不會是完美的人。

所謂「對的人」就是一個人有能力用正確態度面對生活發生的事情,包括我們做錯事的時候,這就是聖經為何一直要求「認罪悔改」。
人不能完美,只能一直從錯誤中學習跟成長,那我們犯的錯,總要有人承擔負責吧,偏偏人又有能力犯錯,沒能力彌補(總不能說,撞死人賠錢是彌補吧),所以我們需要上帝,而不是用輪迴贖罪。

用修行讓自己變得更好只是治標不治本,調整我們對生命的態度,認清自己的有限,謙卑地邀請上帝進入我們的生命中,跟上帝建立真實的關係,這才是我們活在這個充滿壓力的時代,最需要的出路。

對自己的信仰負責吧,問自己,這個信仰到底是不是真的,別再追求「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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