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4日

我已經道歉了,要我死給你們看嗎?


高中生潑糞事件的後續發展顯然已經比事件本身更值得社會關注了。

一個人犯了錯,就已經道歉了,「還要怎樣」?

這是許多人心中難以理解的謎。
不只是年輕人,其實很多成人也是這麼想的!

22歲的曾同學向母親抱怨,都已經道歉了,大家還在講,所以離家出走,揚言自殺。

這個畫面我並不陌生,我兒子也有同感,我真的不知道他這個觀念哪裡來的,六年級的他說了好多次,「已經道歉了」,在他的認知裡,「道了歉就有理了」;基本上跟「一加一等於二」是一樣的真理,如果我已經道歉,你們還囉哩巴嗦,那就是你們欺人太甚」,要讓他知道「真正道歉的含義似乎相當困難」。

看起來;曾同學的感受我兒子非常了解,就是「委屈」。

從小我們不是都學過「人非聖賢」以及「知過能改」?

大家都會犯錯嘛,我又不是不認錯,我就照學校教的,錯了就認錯,為什麼「書上說」大家都會原諒你,結果卻不是這麼回事兒?

事情是這樣的,學校只說「犯錯」卻很難具體描述是哪一種錯,如果要把過錯依照情節輕重去教,那我們國小六年的時間就只夠讀一本書叫作「六法全書」,學校會清楚告訴你,就連殺人放火也有輕重之分,也會告訴你酒駕撞傷人跟撞死人有何不同(葉少爺就認為沒有人幫他上這一課),更會告訴你吵架的時候動口跟動手有何差別。

理論上;學校應該講得更清楚,「道歉只是第一步」,只是最基本的禮貌,唯一的作用就是讓對方知道你是一個人,不是畜生跟禽獸,至於你所造成的傷害該如何賠償或是彌補,那要看你造成的情況有多嚴重,你放一把火燒了一張課桌椅跟燒了整間學校都一樣要道歉,但是道歉完以後,整個社會當然會依照問題的嚴重性決定要不要繼續談論。

曾同學一直不明白,輿論之所以繼續延燒,是因為我們都很難想像,一個高中生怎麼會做這種事,這已經不是他一個人的事,他不是石頭蹦出來的,也不是搭太空船空降落的,他是整個台灣教育制度跟社會教育出來的,我們明明成功地教育了絕大多數人不做這種事,怎會有「漏網之魚」?現在這隻魚還要鬧自殺?

是他自己的問題,還是家庭的問題,還是學校的問題,還是社會的問題?

相信這個案例又要在教育單位引起一片「檢討聲」,(在這塊土地生活這麼久,我們最擅常的就是『檢討』)

曾同學回來以後,如果沒有人曉以大義,他應該會更氣,因為他想到腦袋爆炸也無法明白,為什麼他的「不爽」居然比「潑糞」更引人注目?

整個社會都會異口同聲說:「這個社會病了,而且病很久了」,然後呢?

然後就作鳥獸散,等下一次事件發生,大家會自動再集合,基本上,整個台灣社會根本就是「集體快閃族」,平時各過各的,有熱鬧就聊一下,發表意見完;再回去過日子,如果你的意見是在電視發表;那就是「名嘴」,還有錢領,這種社會事件,多多益善。

大家難道沒發現,學校不可能只教六法全書,總統也無法下令全國只留「法律系」(其中一個原因是我們已經有二個法律系的總統,但是……),真正的問題是家庭與社會。

我絕對相信曾同學跟他的家人要藉著這件事補修許多家庭學分,但是;整個社會呢?

我們既然無比包容「只會道歉的政客」,又不苛責「只會道歉的官員」,然後百般疼愛「不必道歉的財團」,難怪年輕人會認為自己道歉了,覺得很委屈。

怎麼辦?你去選總統也解決不了,你自己去當校長,社會風氣也不會改善,你是基督徒去當牧師或者你是佛教徒去出家,都沒有幫助,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自己道歉的時候,謙遜一點,多一點誠意,多一點成熟,多一點改進,大家都這樣做,社會才有救。

聖經說,你們要悔改,就是不但有悔意,而且要有實際的改變,你我身邊的朋友,認識我們幾十年都沒看到我們改變,大家說;這個社會還有希望嗎?

曾同學,有志氣一點,有意認錯就要有心理準備給人罵到死,一旦真的洗心革面,大家也會讚不絕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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