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3日

誰叫你信任他?


「所託非人」大概是成語中最傳神的描述之一,就是信任錯了對象,這個狀況不斷發生在現實真實的生活中。

說穿了,幾乎所有的「傷害」都來自「信任」,如果你懷疑一個人,他就很難傷害到你,因為你會跟他保持距離。

古早時代有所謂「倒會」跟「跳票」,印象中;幾乎都不是陌生人幹的;而是所謂「親朋好友」幹的好事。

就連詐騙集團也會利用「警察」「法院」這種誤導你信任的機制,傳統金光黨也懂得用讓人鬆懈的老婦人來卸下你的心房。

沒辦法;你不信任別人就很難活下去,人的本能是「相信」而不是「懷疑」,因為懷疑會讓人很痛苦。

直到如今;西方世界依然處處可見「選擇信任」,不久前;朋友去超市買東西;回來後赫然發現食品過期,當他回去以後,店員不但道歉退錢,還要他去選一個東西作為賠償,這就是信任。

在國外車禍理賠或是遭小偷也很容易處理,你怎麼說,他怎麼信,因為查證的成本更高,至於把院子水果打包放在門口讓你自己投錢的事依然司空見慣。

如果人性是懷疑,那日子真難過了,我們一天要花多少時間在「查證」?你能追根究底檢查食品來源有沒有黑心?你能水落石出查出有沒有人背後說你壞話?

偏偏這個時代不斷傷害我們的信任,聖經也說,「因為不法的事增多,人的愛心就冷淡」。

我們很容易落入「相信也苦,懷疑也苦」的二難之間。

關鍵就在於我們缺乏能力去承擔「信錯人」的下場。

人生總有「風險」,這個道理大家都懂,但是我們卻很容易忘記「信任也有風險」,我們常犯的錯誤就是「認為自己信任別人是很高尚的行為」。事實上;當我們啓動信任機制的同時就必須有能力承擔信任錯誤的後果。

簡單講就是「認了」。
你當時信任朋友,結果被出賣,你恨他還不如承認自己所託非人,看走眼!認了!

當你相信超速不會被逮,結果偏偏被攔下來,也只能怪自己太信任「不會那麼倒霉」的感覺。

當你的「相信」失敗的時候,只能認了,並且從中想一想「下次怎麼辦?」「還要信任嗎?」

但如果因此失去了「信任的能力」那絕對是得不償失,因小失大。

當一個人受傷,最直接的反應就是「不再信任別人」,把自己跟別人隔絕起來,這是本能反應卻也是災難的開始,因為當你決定轉向「冷漠」跟「懷疑」,你的人生大概也邁向毀滅了。

活著,就要有「允許受傷」的能力,每天在廚房,難免會割傷,每天在路上,難免有意外,不能因此不吃飯,不出門。

別再怪世界不值得信任,只能怪自己涉世未深。
帶著信任的能力分辨謊言與欺騙,才是正途!

1 則留言:

  1. 牧師請問如何在"信任"跟"防人之心不可無"之間取得平衡呢?

    中國人的文化 印象中從小接受的教育裡 很少在"生活與倫理"
    或"公民與道德"裡提到"信任" 這個價值

    相對的 我們好像比較習慣了訓練自己的"防人之心不可無"

    信任 反而是一種需要學習的價值

    這讓我想到 學習交託 也是一項不容易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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