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31日

唉,實在是太怪了……

家裡該掃地了,孩子們卻說很忙,這實在是太怪了……
一大早跟打仗一樣把他們送出門,是去賺錢嗎?當然不是,除了付給學校錢,所有的納稅人還要花大把鈔票維持學校運作,為教育人員創造工作機會。等到他們從學校回來,還要寫功課跟補習,這實在太怪了,他們在學校不是八個小時了嗎?為什麼回家以後,「學校」還沒結束,連掃地都沒時間?

這就算了,我還得擔心孩子在學校交到壞朋友,還有可能被霸凌,遇到不適任的老師(他的薪水是我給的喲)只能自認倒霉,這年頭老師還可能跟我孩子談戀愛甚至性騷擾,嚴重的話;還有性侵的可能。

把孩子送去學校,讓他發現自己被排斥然後尋求加入幫派的可能。

把孩子送去學校,讓他發現自己其實沒有爸媽說得那麼優秀,原來世界上有「模範生」跟「第一名」這種玩意兒,可惜,每班只有一個,那其他人都是來「伴讀」的囉?

我們鼓勵孩子留在一個開放式監牢,直到三十歲,然後給他戴一頂帽子,拍拍手說「你現在是博士」,第二天他發現,自己找不到工作,卻已經花了爸媽好幾千萬,我們稱這種生活方式為「教育」,這時後,心愛的孩子人生已經過了至少三分之一,還是沒時間掃地跟洗碗,這實在太怪了。

近期的天下雜誌還提到十二年國教令人擔心,我們的教育讓孩子失去學習的樂趣,只有二成的人不是為了考試讀書,這就是父母跟一堆用心的老師作牛作馬的下場?實在是太怪了。

父母自己也好不到哪兒去,明明下班了,「公事」卻永無止境,收不完的信件,講不完的電話,所以爸媽也沒空掃地洗碗,只好請一個佣人,而且還有有充分的理由(這時候,家裡有個臥床的老人變成好事?)這實在是太怪了……

情侶談戀愛;拼命想在一起,結了婚以後發現為了支付賬單,最好的方式就是二個人都出去賺錢,然後很累地回家,希望對方照顧一下自己,這實在是太怪了……

我們太相愛了,所以生了孩子,然後把他交給別人,一直到進了學校。

我們終於明白,所謂「家」就是「一群很想在一起的人,想辦法不要在一起」。

所以;孩子出門了,爸爸還在睡,爸爸回家了,孩子已經睡,大家都很辛苦,然後很開心地說「這就是家,我的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這實在是太怪了……

所有上班的人都幫公司賺很多錢,然後公司再把你幫公司賺的錢放進你的帳戶,你為了感謝公司,就一直賣命,有一天公司把所有員工多年來賺的錢不知道什麼原因弄不見了,就跟你說,你不必來上班了,從此以後;你跟公司就再也沒有關係了,這也實在太怪了……

還有一件怪事,你把錢放銀行,然後銀行把錢寬鬆地借給有錢人,賺了錢不關你的事,賠了錢,銀行不會倒,因為所有的納稅人會一起出錢來賠這些錢,作出這種決定的人,他的薪水也是我們給的,而且給的還不少,這也實在太怪了……

說到這些公務人員,他們也不見得喜歡自己的工作,不過混口飯吃,(因為當年他們在學校學到怎麼考試,所以就成功混進去了)然後他們就要配合比他們更高薪的人(稱為『職等』)做一些他們心不甘情不願的事,而那些很上面的人,當年考試其實比他們差很多,但是由於具備某種抽象的人際關係技巧跟具備某種煽動性口才,所以就忽然坐在那裡,慢的話;四年會玩一次「大風吹」,換另外一批人上任,快的話,一年換幾次也很稀鬆平常,然後底下的人就很無助,只好每幾年跟你我這種老百姓搖旗吶喊,明知道沒人會負責,還是喊著要某某人負責,這種看不懂的遊戲,一玩就幾十年,這也實在太怪了……

最怪的是;大家都說,這個樣子的生活不奇怪,本來就應該是這樣,這也實在太怪了……

老實說;這個世界本來就很怪,因為人性善於「妥協」,太多人不介意「怪」,他們只希望「不要被打擾」,他一旦接受了某件事,就希望不要再來煩他,他過得下去就好了,誰管你「怪不怪」?
就算外星人統治地球,只要不要把他放逐到星際流浪,再怪都不怪!

我們有必要跟著怪嗎?當然沒有必要!
聖經說,不要隨從世俗,上帝讓人覺得怪是一個「警報系統」,我們不是無法接受現實的理想主義者,但是至少可以把自己管好。

別人如何經營他們的感情我們管不著,但至少我們可以學習作感情成熟的人。

別人如何看待教育制度,我們無能為力,但是我們可以陪伴孩子快樂學習,我們可以保護他們不要讓制度抹煞他們的學習熱情。

別人如何混日子更不關我們的事,我們只需要對自己的工作態度負責。

別人如何把單純的信仰複雜為怪力亂神,我們難以理解,我們只能確定自己跟隨上帝的方式。

這個世界實在太怪了,但是我們可以不必跟著怪。


還是想辦法解決「誰來掃地」這現實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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