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3日

多說鼓勵讚美的話---為何做不到?

多多鼓勵人,常常讚美人,這種說話法則是多麼簡單通俗的概念啊!
但是我們做到了嗎?很抱歉!我們都以為自己「盡量」了,事實上;我們卻依然用嚴格的標準待人待己而不自知。

鼓勵讚美的話我們不是沒聽過,職場上待人處事夠老練的人都會這一套,也常常在外面聽這一套,只不過;大家心知肚明,這種話「聽聽就好」說好聽是「交際應酬」,說難聽就是「虛偽,諂媚」,這下可好,我們的文化不但沒有落實「正面表述」多說鼓勵的話,還濫用這種說話的權柄拿來藉勢藉端;升官發財,大家說慘不慘?久而久之;我們根本就不再信任真正的讚美鼓勵話語了。

任何事情都有二種角度,一種是「毀滅」的角度,會說出看笑話跟定罪的話,一種是「造就」的角度會說出體諒跟饒恕的話。

當我們小時候犯了錯,不聽大人的話,在公共場所到處亂跑以致撞翻攤販,這時候,連不認識的大人路人甲都會說「不可以亂跑喔,弟弟」,父母趕到的同時顏面盡失當然更要板起面孔好好當庭教訓一番,直到我們嚎啕大哭在法庭上「認罪」才能落幕,萬一攤販要求償,回家後更是直接「聲押禁見」,青少年犯錯更要「交保假釋」扣零用錢,這類「責備」在社會看來是多麼正當又合理,但是我們卻不知道這種責備的背後其實就是「定罪」,我們撞翻攤販的同時不就是已經「犯了律法」,旁人的落井下石只是加深恐懼,我們下次「再也不敢了」,是基於害怕,所以每次犯錯都會有「我很爛」的感覺,這種燃燒罪惡感來防杜犯罪並不是聖經所鼓勵的事。

聖經說「用愛心說誠實話」,就是一種「正面的責備」,是基於「造就與教導」而不是用成人的優越感來嘲笑小孩的無助。所以這時候我們可以先對好心的路人部隊微笑再溫和地對孩子說:「站起來,先看自己有沒有受傷,然後跟伯伯說對不起,問伯伯有沒有東西壞掉…」萬一和藹的伯伯說「下次不可以亂跑」,我們就要教導小孩跟伯伯說「攤販是違法的喔…」,不是啦,就是讓小孩跟對方道謝,然後請小孩自己說出他剛剛犯了哪些錯誤,如此一來,小孩就不會在驚嚇中充滿自責與恐懼而是能夠好好面對自己的錯誤。

如果父母問小孩:「知道哪裡錯嗎?」

小孩點點頭說:「我知道,我不該惹爸媽生氣。」
我們該點點頭再摸摸頭說聲「乖」,還是該檢討我們在「恐嚇」小孩?

小孩該面對的是「大人的怒氣」或是「事情本身」?

這種教育態度全然決定於「成人說話的方式」。
多說鼓勵的話是因為我們「不喜歡定罪」,如果我們心中根本就對別人(尤其小孩跟配偶)充滿高期待,卻不願意承認對方也有做不到的時候,那麼;我們就是一個「嚴格」的人,這樣的人在職場會當好主管,在家裡卻是鬼見愁。
可以罵小孩嗎?可以責備做錯事的人嗎?

當然可以!但是要確定不是在「看笑話」或是發動潛意識的優越感,跟拿著石頭要打死婦人的群眾一樣,而是「基於愛」在責備對方,是「對事不對人」,不是製造對方的羞恥感而是挽回對方。

一個人信耶穌以後,最重要的第一件事就是不只與上帝和好也「與身邊的人和好」,至於第二件事就是要「改變說話的方式」,因為自己認識了上帝就不能用以前習慣的方式說話而是要依循上帝在心中的指引用聖經教導的原則待人處事以及「說話」正如聖經歌羅西書三章說的「無論做甚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他感謝父神。」

說話,真的是一種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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