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2日

管教小孩有效五招

管教小孩的書琳琅滿目,但是父母還是對於管教非常頭疼,怎麼會這樣呢?這跟父母自己的性格還是比較有關,底下列出幾個有效管教的原則給大家參考:

1. 在對的時間做對的事
很多父母犯的錯就是「在錯的時間做對的事」,例如;孩子一放學,這時候是最不適合管教小孩的時候,但是發現孩子錯誤的父母憋了一整天,就等你回來要迫不及待糾正你,這樣子效果當然不好,孩子只覺得一回家就被罵,根本不想聽。
另外一種就是在對的時間做了錯的事,父母確實在孩子準備好的時候管教他,但是管教的方式卻是破口大罵,那也是白搭。
對的時機做對的事,這是鐵律。
2. 多講故事,少講道理
這可不是教大家指桑罵槐,而是說,小的時候多說故事,讓孩子知書達理,長大以後,尤其青少年就不要再講道理了,因為他已經聽十年了,都成了博士了,過了「說教」的年齡,父母真的要閉嘴,改用別的方式才好,什麼方式都好就是少囉唆,別重複,當孩子不耐煩地說「知道了」或是臉色難看的時候表示我們該換招了。
3. 先處理自己的情緒再處理孩子的錯誤
坦白說,幾乎多數父母管教孩子都「失當」,不是過重就是過輕,因為我們往往在事發當下急著處理,結果;我們沒有發現,我們根本是在發洩自己的情緒,不是在管教小孩,這就解釋了為什麼我們慣用的管教方式多半是「羞辱」小孩,不是疾言厲色就是聲嘶力竭,甚至動手動腳,唯有優先處理好自己的情緒才可能適當管教小孩,這可是高難度操練。
4. 站在小孩的立場不是站在自己的立場
管教不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公義性格而是為了孩子的成長,所以需要站在孩子的立場瞭解他的困難與角度而不是站在自己立場指揮或指責他,這是一個關鍵的心態。
5. 先聽申訴再作裁處
成熟的法律是允許申訴的,警察會先問「請問你有什麼理由超速嗎?」然後才開罰單,同時收到罰單還是可以申訴的,即使不能撤銷也可能減輕罰款,這卻很少在我們的文化,我們的文化就是「被抓到你就死定了」,因此;受罰者定要想辦法硬拗,這樣的方式也常見於管教,所以效果不好。
不管怎麼了,試著讓孩子先講,通常這個管教會有不同的結果。
管教是最難的,沒有人喜歡受管教,所以求主給我們一顆受教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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