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0日

基督徒為什麼不靈修?

這種問題值得大驚小怪?
答案多麼簡單,不就是「懶」!
比較高明的答案則是「聖經讀不懂」!
但是真正的原因其實根本是「沒必要」!

各位大哥大姐,所有「必要」的事,再怎麼忙都會去做的,你能想像一個人不上廁所,原因是「懶」或是「不知道廁所在哪裡」嗎?不可能的,因為他非上廁所不可,同樣地,你也不可能說「懶得睡」或是「不知道怎麼睡」,因為你非睡不可。
因此,一個基督徒知道她「應該」讀經禱告,但是卻沒去做,只有一個解釋,就是「他不是真的很需要讀經禱告」。
雖然教會一直教導信徒,靈修就像屬靈的呼吸,但重點是;你有一對鼻孔去呼吸
卻沒有什麼器官去靈修,你只能用「心靈與誠實」去面對上帝,沒有器官能幫忙。
為什麼上帝不造一個器官負責跟上帝溝通?為什麼還要人類去「相信」祂?
這個問題就像爸媽養小孩為什麼沒有一個按鈕叫「孝順」一樣好笑。
人與人的關係不是一種定律,而是一種奇妙的互動,當二人有關係就會一直維繫這個關係,當二個人沒關係,舊的關係自然就會消退甚至消失。
舉例來說;「同學」就是一種關係,但是不等於一輩子,一旦畢業以後,可能這個關係就不見了,若干年以後,別人指證歷歷說你是國小同學,你可能忘得一乾二淨,雖然同學六年。
同事也一樣,朝夕相處的時候,一起上班一起吃飯一起回家,但是換一家公司以後,就忽然之間失聯,因為已經「沒關係」了。
夫妻則是更加明顯的例子,愛到死去活來就結婚了,然後就邁向同床異夢的旅途,情話綿綿也變成一切盡在不言中,根本懶得說,因為「都沒有必要」了。

答案就是「沒必要」!
這樣的道理同樣可以應用在信仰上,一個人剛剛尋求信仰的時候,讀經禱告都是「需求」,因為他想認識上帝,等到時間久了,只剩習慣,反正不讀經禱告也不會少一塊肉,也不會呼吸困難更不會生病或是破財,只要沒有立即危險就是「沒必要」。
沒有「必要感」的配偶是老夫老妻,沒有必要感的信徒俗稱「老基督徒」。
所以「不靈修」不必自責也不必被譴責,更不是反省檢討,而是該察覺「跟上帝的關係有問題了」。帶著愧疚感來靈修其實比較像贖罪。
不想跟家人講話不代表十惡不赦,那只是個訊號,表示你跟家疏離了。
不想跟配偶講話不等於你的道德出問題只是你們的關係有狀況。
不想天天跟上帝講話只想一個禮拜去主日激情一次,這又代表什麼,答案只能留給自己了。
靈修,真的不是宗教儀式!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