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0日

信與不信,到底行不行啊?!

傳統答案當然是「不行」,難道沒聽過「信與不信不能共負一軛」?
令人狐疑的是,難道信徒中男女比例保證平均?
為什麼聽說教會弟兄「量少質又差」?
看起來成熟的弟兄怎麼都成家立業了?剩下的弟兄還不是以貌取人,跟一般人哈辣妹唯一的差別就是要找一個「信主的辣妹或正妹」,難道這就是「信與不信的差別?」


弟兄當然也不甚滿意,覺得教會的姐妹不是很屬靈就是很世俗,逛街購物不落人後,實在也沒啥吸引力。

不但如此;對教會來說很不容易處理的狀況就是「婚禮的一方不是基督徒,能不能在教會結婚?」贊成的認為這是傳福音的機會,反對的認為婚禮是聖約,傳福音是附加價值不是主要目的,對方根本不認同你的信仰,怎能在教會結婚,為的不就是一個氣氛而已。

凡此種種都暴露出「教條與現實的距離」,聖經的教導似乎背離現實,但是大家又不敢任意違反聖經原則,所以就很多「台面下運作」,等到對方信主再搬回台面處理。


偏偏這時候又會殺出感人見證,說結婚之時對方不是基督徒,後來配偶信主不說還當傳道人,讓聽的人重燃希望,覺得嫁娶機率瞬間升高不少。


這類問題,想必讓大家非常棘手,甚或避而不談。
其實婚姻嫁娶是「個人主觀認定」,你為自己決定負責,站在「婚姻專業」來評估,同一個信仰都衝突不斷了,何況不同信仰?所以「信與不信結了婚風險必然高出許多」。


只不過;要看你是怎樣個信法。如果;所謂「信與不信」是指雙方有沒有受洗,那就簡單了,上個慕道班就能娶老婆還能上天堂,何樂不為?所以;很多男士不排斥,反正又不是壞事,這種情況,婚後有二種,一種就是「不干涉你的信仰自由」,自己當初也受洗,你只要不要太入迷,禮拜天上個教堂還可以忍受,只要全家出遊,牧師通情達理允許請假就好(所以牧師等於神國人事室主任就對了)。


第二種情況是婚後露出真面目,什麼都要聽他的,妻子(有的是先生)只好委屈求全,向上帝請長假,等兒女長大,老伴不管,自己才回到主前。


當然;有極少數特例,配偶婚後信主,至於當傳道人,那絕對是鳳毛麟角,可遇不可求,最好不要這麼樂觀,因為那是莫大的恩典,所以才說是「感人間正」而不是「普世真理」。

婚姻不是兒戲,需要二個人同心協力,台灣離婚率這麼高不是證明「台灣一大堆笨蛋跟混蛋」而是證明「婚姻沒有想像容易」。

所謂「信與不信」指的絕對是「整個內在價值觀的更新」,一個為主而活的人很難嫁娶一個為自己活的人。
聖經說「不同心,怎能同行?」雖然教會現有光景確實在二性比例跟屬靈狀況有著嚴重瑕疵,但若因此就漠視這個原則,那麼;風險一定很高。


「信與不信不能同負一軛」不是教條而是提醒,總不能與未信者交往就槍斃吧!「自己決定,自己負責」才是基本原則。
有這種困擾不是靈命不好,也不是不屬靈,感情世界本來就是一個難修的學分,也許還可以從另一個角度去想「我為什麼一定要找一個伴?」自己一個人真的不好嗎?


大家還是多問多想多體會,慢慢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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