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9日

耶穌干嘛不結婚?-----基督教『色戒』 愛加倍解密檔案

神跟人結婚這種事,很多宗教跟傳說都是接受的! 
除了希臘神話一大堆,中國民間故事也有很多仙女下凡嫁人類的故事。


如果耶穌結了婚,他的妻子理當嫻淑,但是上帝的孫子很可能脾氣不好 (故事書都這樣編),騎著火輪車到處闖禍,然後四處流浪,被人誤會,迷失自我,雖然打敗一竿子魔鬼,但是因為身份特殊,凡人也不接納他,終於在某個英雄救美事件中遇到真命天女,也同時找到自己的天命,知道他是下凡來救人類的,故事結尾,他年紀輕輕就打敗魔鬼,報了父親耶穌被釘十字架的一箭之仇, 然後又是一部賣座影片,迪士尼也出卡通版。

人類天性很喜歡創造出『我們喜歡』的上帝形象。

相較之下,耶穌沒結婚就單調多了,因為這個無聊的世界沒有『愛情』多乏味?

愛情包含了激情,包含了平淡之美,包含無比忍耐,包含嫉妒吃醋,包含浪漫跟想像,缺少愛情,世界就不美也不好玩了。

偏偏耶穌就是不結婚,難怪現代人懷疑耶穌跟約翰同性戀,也懷疑耶穌跟女人關係不單純。

也有人認為是基督教的色戒害耶穌不能結婚,耶穌就是基督教的師父,出家人六根清淨,怎會結婚?

明理的人會理解耶穌結婚的『技術性』問題,他跟誰結婚?他結了婚上十字架對妻子實在太殘酷。

但是人們同樣質疑,上帝可以接受馬利亞作母親,難道不能接受另一個女人作媳婦?看著自己兒子在十字架就不殘酷?

凡此種種,回答起來真是曠日費時,八方不滿,吃力不討好。

耶穌不結婚跟色誡無關,也跟技術性無關。

上帝揀選馬利亞跟『母親』無關,只因為首先失敗的是女人,所以在哪裡跌倒就在哪裡站起來,創世記明言『女人的後裔』要得勝,所以『馬利亞』當然不是耶穌真正的『母親』,如果有人在這一點上有誤會,耶穌就會用『誰是我的兄弟…』來提醒這些人,聽起來很不客氣,其實是很重要的聲明,馬利亞除了變水為酒那一次以外,也從來沒有跟耶穌要求過什麼,反而是耶穌在十字架上,要盡諸般的義,所以把母親托給門徒。

耶穌不結婚的理由無敵簡單,因為『他不需要』!

婚姻是一種『需要』!而且不是當事人自覺的需要而是上帝認定的『需要』。

當年亞當可沒有求爺爺告奶奶『給我一個女人』,而是上帝認為『他獨居不好』,所以主動賞賜婚姻。

表面看起來是上帝思慮不周,孩子生了才買尿布,人都造了才想到婚姻,其實不是。

這是順序問題,創世記很看重順序。沒有獨立存在的『個體』,不可能把二個人送進婚姻,所以順序就是男人ˋ女人跟婚姻,如果你把順序當好壞,你的人生會很亂,我家老么一直羨慕當老大,我家老大直嚷嚷願意讓出老大寶座,煩啊。
順序就是順序,不是對錯好壞,為此吵鬧就是一種糊塗,雅各不就是個活生生的例子?

所以二性是平等的,只是順序不同,這就是聖經看法(難道上帝還重男輕女不成?)。

上帝看亞當獨居不好不是因為他 沒有伴(有獅子老虎為伴,犯罪前又乖巧,好得很哪!)而是因為他會太過自我中心,充滿男性觀點(通常是理性),失之主觀,所以上帝要他深入女性觀點,用另一個角度(通常是感性)來看事情會更完整。

所以婚姻從一開始就是『熬煉人心的甜蜜所在』。

這樣子,大家還覺得耶穌要結婚嗎?根本不必嘛,而且聖經也說,將來在天上也可以免去這道麻煩。

保羅更絕,他直說,二性資訊都已經如此透明,不必一定要婚姻啊,婚姻是個付代價的地方,有苦有甜,不是人生的『必然』。

沒有結婚絕不是『不完美』,如果配偶過世,你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再婚,沒有好跟壞,上帝也不會強迫。

但是不管初次結婚或再婚(甚至離婚再婚)都要慎重其事,而且『婚姻是神配合』,指的是對象也是制度,也就是說,就算你自覺看走眼(怪了,愛的時候就是看對眼,不愛就是看走眼?)還是要尊重制度,不可輕言分開。
是你自己要進『婚姻學校』的,沒人逼你。

因此,耶穌不必結婚很容易理解,倒是在這種婚姻原則下,聖經裏的『色戒』就跟每個人息息相關了。

婚姻一直都跟外貌沒有直接關係,夏娃不必美若天仙,婚姻是一種心理狀態,一個冷若冰霜的冰山美人,男人興趣不大,如果她還喜怒無常,陰晴不定,只要心情不好就會海嘯跟火山爆發,說實話,再美都乏人問津,因為這是『自虐』。

所以你結不結婚是你的自由,但是聖經的『色戒』一定要懂。

篇幅的關係,本文只在新舊約各取一例,說明精華。

舊約的色戒是十誡中的第十誡,『不可貪戀他人財物與妻子』,貪戀噢,就是『亂想』,不是『搶奪』,連想都不要想的意思。這裡白紙黑字說『妻子』,古人也說『朋友妻,不可戲』,這裡有很清楚的二性界限,就是『性幻想』是被禁止的。

『男女授受不親』是非常符合聖經教導的規則,男跟女本身就是一條嚴格的界限,(你不認同是你家的事,但是這就是聖經的立場),肌膚之親是一種試探,但是人一直想『越界』,所以十誡最後一條直接了當斷了這條路(請注意,十誡每一條都針對人性啊,改天要好好研究一下)

有些基督徒還認為夫妻一起看A片可以增進情趣哩,真是有夠離譜,你如果說這是人性,那麼天下男人都會起立鼓掌,然後進一步爭取『花天酒地,左擁右抱才是人性啦』。

為何要有『誡』?因為所有的『性』都需要約束,而不是放縱。

聖經清楚說不可貪圖『他人妻子』,這還是因為當年比較正常,現在的話,還要加上小孩唷(因為有不少戀童僻)

我們必須承認,二性是一種美,但是我們現在亂搞,出太多紕漏,上帝的傷心難以言喻啊。

到了新約,耶穌更直接批判性幻想,說『看見婦人動了淫念』都不行。

只要研究性行為就會同意,『太多性行為是跟心理狀態有關』,就算讀了大學或是拿到博士,還是有可能變成『電梯之狼』,因為這不是純生理反應而是更多的心理反應。

一個人的內在衝突處理不當,累積很多混亂的情緒,很容易透過『混亂的性』來發洩。很多性犯罪者都是心理變態的傢伙。

大家摸著良心問自己,你會喜歡被綁起來鞭打然後性侵嗎?你會喜歡跟一群陌生人坦誠相見然後嗑藥雜交嗎?

光是打這二行字,我都渾身不舒服,但是有沒有人這樣做?就是有!而且愈來愈多,你認為是基因問題還是壓力導致的心理調適問題?
當然是後者!

耶穌給我們看見盼望,將來,我們都可以看別人恰到好處,不再以自我『分別善惡美醜』,我們可以跟同性異性自然相處,每個人都會恢復起初的美好,當每個『個體』都健康,我們的『彼此相愛』才會自然。

在此之前,請大家尊重聖經色戒,跟異性保持適當距離,有心事跟弟兄說(但也要先確定弟兄真的是弟兄纔好)。

也請謹記昨日文章大衛的悲壯,『性衝動』通常來自晝伏夜出(誰上午六點看A片啊?)以及自我鬆懈以及缺乏異象目標。

性,從來就不只是性,而是自我肯定與迷失之間的虛幻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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