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3日

聖經這樣用?不好吧!


聖經怎麼用不好?
當枕頭拿來避邪不好?
當唸咒拿來催眠不好?
當聖器拿來驅魔不好?

以上都不好,但是以下更不好~~~

案例一:
基督徒夫妻吵架,先生嚷著「聖經說,我是頭,妳有讓我當頭嗎?」妻子回「那你有為我捨命嗎?」
無解!聖經不能這樣用!

案例二:
基督徒夫妻吵架,其中一方說「不想跟你吵了,我要去聚會」,另一方嚷著「你給我回來,聖經說要先跟我和好,再去聚會~~」
無解!聖經不能這樣用!

案例三:
基督徒夫妻吵架,其中一方喋喋不休,另一方說「你夠了沒,聖經說不可含怒到日落,你不要太過分」
無解!聖經不能這樣用!

案例四:
基督徒夫妻吵架,先生說「難怪聖經說智慧婦人建立家室,愚昧婦人親手拆毀,就是在說妳」
無解!聖經不能這樣用!

請問,我們犯過這些錯嗎?
哈!簡直不勝枚舉。
再請問,傳道人會犯這些錯嗎?
哼!根本是專業啊,因為我們聖經比誰都熟。

我們說的都對,只是用錯了時機與對象。
人與人是該先和好再親近神,但不是用這種急急如律令的命令式。
人的本性就是這樣,總是挑自己有利的角度去處理事情,聖經的教導如果被拿來當「兇器」,效果可想而知。
我們為什麼喜歡這樣用聖經?
因為聖經是真理,講得太好了,所以當我們引經據典就表示我們正站在「正義的一方」,問題是,人與人之間,可沒這麼簡單,以上的例子只是客氣地用基督徒夫妻 為例,其實,我們每個人生活中都常常用聖經來衡量他人,這不但無助於親密關係,甚至還有反效果,聖經是為自己讀的,不是為他人讀的,當你需要拿出聖經來助 陣,表示你我已經「沒招了」,當我們自以為拿出王牌的時候,殊不知正好圖窮匕現,原形畢露,甚至是狗急跳牆,只是自己不知道而已。

讀聖經也好,研究聖經也好,如果沒有聖靈光照,讓我們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那就算多麽有「亮光」充其量就只是高深巧妙的「神學知識」罷了,除了讓人敬佩(或是連自己都佩服自己有這麼了不起的領受),最終也只落得「知識叫人自高自傲」的必然下場而已。
當年祭司以利的二個兒子抬出約櫃來叫囂,結局依然命喪沙場。
動不動就抬出聖經,下場常常也不好。
我們還是把神的話藏在心裡,挑造就人的說出來,其他就存記在心,反覆思想,這樣比較不會害到人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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