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5日

聖像崇拜到底行不行?

大家去參觀過洋人教堂嗎?跟我們現在的教堂有何不同?規模?建材?
答案就是「圖像」!圖案與雕像!

不管是彩繪玻璃或是屋頂,甚至聖徒雕像,這都是今日教堂看不見的,現代人稱為藝術,所以不管大家信仰如何都值得去見識一下。


不過;時光倒流,這些宗教圖騰跟雕像,可是引起過許多激烈爭議呢,這就是「聖像崇拜」的爭議。

簡單來說;崇拜聖像當然是不行,這一點大家都同意,十誡中很清楚說「不可雕刻偶像」,所以;基督教在教義上基本上是反對任何具象的。

問題就是;您的身上或車上有沒有十字架項鍊呢?您牆上有沒有耶穌抱小羊的圖片呢?有沒有「基督是我家之主」呢?如果有的話,算不算偶像崇拜呢?

您一定會大聲喊冤,現在大家知道問題點了吧?那就是「紀念品」跟「偶像」界限在哪裡?
這是無法用憲法規範的,難道要規定最後晚餐那幅畫的尺寸?過大就是偶像,合乎規定就是紀念品?當然不是!最後的標準真的是各人的心態。


寬鬆的人會說「凡事都可行」,只要自己不去胡思亂想,但是嚴謹的人會說「誰能保證你一開始的自由會不會變成後來的放縱?」還是避去這些宗教圖騰,所以不喜歡這些記號,於是;又有人說「你這種忌諱還不是一種捆綁?」可見;立場的差距很大呀!「聖像崇拜」跟「聖像靈修」界限何在?
值得跟大家分享的是;這種爭議在教會歷史其實非常精彩。
先提一下教會當年為何允許聖像崇拜,引用一位修士的話就是「我們並非尊崇木頭,而是被釘十字架的基督…當十字架上的兩塊木頭結合一起時,我會敬拜代表基督犧牲的十架圖像,若是兩根木頭分開, 我會把它丟開、燒掉。」說白了就是「睹物思人」,也就是「紀念」。直到今天,東正教依然保存許多這種思維,因此保有許多聖像(改天聊一下東正教)。


若是這樣,就跟基督徒戴十字架項鍊異曲同工了,整個天主教對於聖像或是聖物也多半是這個立場,因為天主教非常尊崇十誡,不會輕易「崇拜偶像」。


既然如此;有何爭議?爭議就是「能不能以『紀念』之名無限上綱?」
要回答這個問題,就讓我們回顧「聖像破壞」運動。


「聖像破壞運動」是一個在網路很容易搜尋的專有名詞,指的是八世紀到九世紀之間有規模龐大的聖像破壞運動。


西元726年,皇帝利奧三世正式頒佈「禁止聖像崇拜」,這個法令到787年,在一次大公會議中又主張「聖像是一種實質的象徵,在教會中應予以保存,不該逼迫聖像崇拜的人…」。等到西元815年,皇帝再次發動聖像破壞,直到843年,才又廢除,可見;那段時期「聖像崇拜」一直充滿爭議,贊成與反對激烈拉扯,不止言論交鋒,甚至動用到正式法律來執行。


如果讀一下早期教會歷史不難發現一開始為了跟異教劃清界限,基督教內部是非常嚴禁偶像崇拜的,因為自古以來,拜偶像就是異教風格。所有的爭議都從「基督教定為國教」開始,自從那時候開始,基督信仰就左右為難,因為大量異教徒成為基督徒(或說基督教徒),習慣拜偶像的人只要有東西拜就好,我們能用「律法」禁止他嗎?神桌上的只要是基督教相關人物,憑什麼禁止?這種風氣讓教會花很多時間去討論,這跟今日除偶像後能不能放個替代品的爭議是一樣的,從教義來說,似乎不妥,但從體諒的角度卻又情有可原,認同者的立場是「等他成熟就會自動除去這些圖騰紀念品」,反對者說「這樣做,他們永遠不會長大成熟」,確實各自有理(我的立場是「盡量避免」,但是不必「嚴格禁止」,要看情況)。

然而;經過了數百年,教會發現「時間果然會讓很多東西變質」,已經太多「號稱基督徒」的人充滿異教思想,把聖物拿去加持認為可以辟邪,正如今日還是有基督徒把聖經放在枕頭底下認為有助失眠一樣,當時的情況已經到達光怪陸離的境界,光是耶穌用過的聖杯就不知多少,市場上也很容易買到耶穌或是某聖徒用過的物品,簡直根深蒂固,於是;基於宗教理由也基於許多錯綜複雜的理由(包括回教徒當時大量摧毀聖物以及聖物本身愈來愈奢華高級,搞到後來連聖物都有名牌效應)皇帝終於禁止聖物崇拜。
這段歷史,大家可以自己去查,很有意思。

今日基督徒的思維大大異於以往,所以很難套用過去經驗,我個人對於「圖騰」比較冷感,所以不佩戴也反對聖物崇拜,這是我個人立場,但是我的反對沒有到「禁止」的地步,只能善盡提醒責任。

每個人的戀物情節差異極大,我們與神的關係更是無法具象評估,不過;禁止雕刻偶像絕對應該存在於每個信徒心中,至於每個人的自由心證,真的只能各人對神負責了。


下次看到聖物崇拜,至少先澄清一下對方的立場再進行對話比較好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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