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日

牧師也開始同意婚前性行為?


不要奇怪,只要世界上多數人同意的事,就會有牧師也開始同意,這真的一點兒也不意外。
美國確實已經有牧師寫書同意「只要雙方願意,婚前性行為有何不可…」,大家放心,任何事情只要美國牧師帶頭,很快就會有更多牧師跟進,因為有市場的事情,大家都願意投入,證明自己夠開放。


或許很多基督徒瞪大眼睛,難以置信,因為這種立場怎麼通過聖經的考驗?
不用擔心,從教會歷史來看,聖經最不可思議的作用就是「提供不同立場的人聖經根據…」,因為聖經是上帝啟示的,解經卻是人的嘴巴說出來的,儘管聖經明言 「沒有人可以私意解經」,但是,避掉「私意」的技巧太多了,例如「時空背景不同」啦,「那是特例」啦,「原文不是這個意思」啦,「這是不同的角度」啦…

所以,聽好了,只要二個人真心相愛,婚前性行為有何不可?因為「最大的是愛」。
「他們都是成人了,只要你情我願,上帝不會在乎這種事的。」
「聽著,如果就因為婚前性行為,上帝就把你放在地獄裡,這種上帝你要信嗎?」
「性,如果是上帝給予的,祂難道不會賦予你足夠的主權嗎?大家難道看不出來,婚姻制度已經瓦解了嗎?」
「聖經只是當時人的看法,不等於上帝的意思…」
隨便想一想,我們都可以找出千百個理由來支持自己的立場,這真的很正常。

但是,我們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事….上帝同意嗎?
當然,再繼續討論之前,我們要先澄清:「我們同意的立場不等於我們一定做得到,我們做不到的事也不等於我們就要反對。」

例如,我們都同意「不可貪心」,但是我們自己往往做不到。
儘管做不到,我們還是要同意「不可貪心」。

不過,即使在這種前提下,「婚前性行為」還是個有趣的話題,因為「說謊」或是「貪心」都是沒有期限而且有可能逐漸改善的事,但是婚前性行為發生就是發生了,會有一種「來不及」的感覺,不是嗎?
其實這還是錯覺…
我們因為愛吃糖把牙搞爛了,這也是「既成事實」,但我們能因此就主張小孩盡量吃糖嗎?
正確的處理方式就是「不要把任何罪特殊化」,也就是婚前性行為並不是比較嚴重的錯誤。
但是我們也要注意,不能因為這不是特別嚴重的錯,我們就掉以輕心。

婚姻一直是一個嚴肅的心理界限。
沒有這個界線,婚姻只是一個可笑的制度。
「性行為」同樣是一個心理界限,沒有這個界線,性行為只是一個二性遊戲罷了。

曾經踩過這個界線不等於可以抹煞這個界線。
相反地,很多越過界限的人反而更同意這個界線會覺得自己錯了,這是認罪。
就像很多有過婚外情的人都勸別人不要一樣。
越界不以為然,那是每個人自己的選擇,跟牧師與教皇的表態毫無關係。

我們都在學習,錯了不可恥,繼續往前就是了。
但身體確實是情感的界線,這件事值得深思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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