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6日

欣賞一個人的品格卻未必受得了他的習慣


基本上,這就是許多人婚姻痛苦的主因。
我們都容易討厭品格不佳的人而遠離他們,卻很少發現我們讚賞的好人常常在生活中帶給我們莫大的痛苦,或者說,發現的時候通常都太遲了。


「生活習慣」跟「品格」往往是二回事兒!
甚至「生活習慣」跟「性格」都有可能是二回事兒!
你欣賞一個節儉的人不等於跟他住在一起會幸福。
你欣賞一個很好相處的人也可能發現跟他生活在一起抓不到他的習性。

一個養尊處優的人可能很有禮貌,也有很好的信仰,但是他逛起街來或是當他呈現吃不了苦的軟弱時,身邊的人恐怕會很受不了。
「生活習慣」是後天養成的,而且通常都是花了二十年以上形成的,所以不管好壞對錯,都很難改了。
我們的文化習慣用「好人」來評價一個人,卻很少把注意力放在「生活習慣」上,很現實的是,在人與人的親密關係上,生活習慣卻更直接影響著彼此的距離。
我們可以跟一個品格高尚的人甚至是聖人住在一起,卻未必會快樂。
跟這樣的人相處可以很安全,因為他不會有肢體與言語暴力,他擅於計畫,他為人著想,他人見人誇,但是我們未必因此就享受跟他生活在一起。

生活在一起不是「對錯」的問題而是「感受」的問題。
這是很抽象的概念。
婚前,多數情侶都很享受跟對方在一起,所以才會結婚。
那時候,沒有那麼多生活摩擦,沒有那麼多現實考驗,沒有那麼多習慣差距,沒有那麼多優先順序的衝突,就是「享受在一起」,萬一發現有差距或是衝突,那就各自回到自己的世界,等到差勁的感受過去,下次再出來約會。
如果感覺沒了,那就準備分手,也不一定存在誰是壞人的議題,純粹好聚好散。
但是一旦結了婚,就要面對真槍實彈的摩擦,任何一點生活習慣的無法認同都很要命,那是全年無休加上天天24小時的密集刺激,上一秒恩恩愛愛,下一秒就巴不得對方從眼前消失,非常真實的感受。
所以,我們一定要謹慎辨識自己對於生活習慣的感受,不管已婚未婚,婚前婚後,我們都要了解自己對許多事物接受或抗拒的程度,然後學習調整。
這就是信仰的作用,調節我們的自我中心,接受本來不能接受的。
跟任何人建立親密關係都是漫長的過程而且充滿挫折與崎嶇,否則耶穌就不用花三年帶門徒了,更何況是婚姻。

花時間培養品格,也別忘了花時間建立好的習慣,好的說話習慣,消費習慣,清潔習慣,做事習慣。
習慣,影響一個太大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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