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28日

燃燒罪惡感前進


人活著的動力有很多種,普遍來說是「愛」,這個大家都懂。
但是;除了「愛」,還有很多前進的力量,以勾踐復國的例子來說;「復仇」的力量也很強大,武俠小說裡更是把這個主題燃燒得很完全,主角勤練武功就為了報仇,現實世界的「報仇動力」更是隨處可見。

從小家境不好,功課不好,背景不好都可以用日後的「功成名就」來報仇雪恥。

甚至連談戀愛都會報仇,分手戀人看誰先結婚也是報仇的一種。

比報仇更強烈的就是「恨」。

基督徒前進的動力當然是「愛」,我們相信我們是為了愛而受造,我們也為了學習愛而經歷這個世界的一切。

只是我們在「愛與被愛」的過程難免有錯,上帝為了幫助我們不要害人害己,所以有很多限制(舊約稱為『律法』『誡命』)教導我們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但是即使我們有了這些清楚的法規,我們還是會犯錯,因為「知道」跟「做到」之間的距離很遙遠。

這個時候就會產生「罪惡感」,這就是上帝的設計,讓我們不會犯錯而不自知,所以當我們犯錯就會內疚,充滿罪惡感,當一個人活在罪惡感裡面,生活品質當然不好,會悶悶不樂,不曉得「報應」什麼時候會臨到,為了消除罪惡感,我們就要做善事或是向上帝悔罪。

馬丁路德就是以「很會告解」聞名,他愈了解聖經愈覺得自己滿身罪惡,所以不斷向神父告解,但是罪惡感依然沒有消除,最後;他終於明白了「因信稱義」的真諦,向神支取了「赦罪的恩典」,也因此得到釋放,不再惶惶不可終日。

時至今日;許多基督徒卻仍被罪惡感困擾,所謂困擾有二種,一種就是「太容易消除罪惡感」,一種則是「太容易一直有罪惡感」。

有些基督徒懂了不靠行為稱義以後,簡直就是「赦罪吃到飽」,不斷強調恩典,對自己相當寬鬆,一直告訴自己不要有罪惡感,因為上帝已經赦免自己了,另一個極端則是無法確定上帝到底有沒有赦免自己,所以一禱告就認罪,隨時都有認不完的罪,好像有人有「一直去洗手」的習慣一樣。

這確實是二難之間,我們一面承認自己是罪人,一面也要有能力靠著上帝的恩典燃燒罪惡感前進,尺寸的拿捏除了對聖經教導的認識以外,也要有好的信仰生活跟足夠的自我反省機制。

如果我們對聖經的認識產生偏差當然我們的「罪惡感」也會偏差,我們得罪神卻不知道,就有可能「消滅聖靈的感動」,不但沒有罪惡感,還認為「神與我們同在」。
我們若把聖經解讀為教條,也可能一直活在罪惡感之中,很難釋放。

許多基督徒就在當中擺盪,不過;這本來就是一個過程,透過罪惡感,我們檢討改變,慢慢長大。

人都不喜歡罪惡感,所以有時候故意忽略它,有時候又故意壓抑它,歐洲家族系統排列的創始人海寧格說過一句名言:罪惡感是成長所必須付出的代價,身為基督徒,我們不能逃避罪惡感,我們只能面對自己不完美,相信上帝的愛,不要身陷其中。

求主讓我們燃起悔改的火焰,憑著神所賜的信心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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