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會把你的腳放進別人小一號的鞋裏?
你會把你的休旅車停進鄰居的機械式停車位?
你會把自己的牙刷塞進別人嘴裡刷牙?
你會把自己家用的帳單寄給老闆請他去付款?
答案都是『NO』,但是你卻會把自己珍貴的人生放進別人的世界,活在別人的期待裏?
人生是自己的,大家都懂,但是不見得大家都照著去做,活出自己,為什麼『知與行』差那麼遠?
這不奇怪,王陽明早就為華人這個悠久的傳統傷腦筋了。
就算到了今天,『禮義廉恥』還不是寫在牆上,這跟以色列人把誡命繡在衣服上沒多大的差別,都是在腦袋跟行為之間『宇宙無限遠』。
難怪我們擁有再多都不快樂,因為我們雖然知道人生是自己的,卻不斷地把自己的人生放進別人的世界-----請評審給分。
誰是評審?挖,可多了,父母,老師,主管,牧者....反正我們到了一個地方就先找評審,然後聽完評審的意見就鞠躬說『謝謝夫子』,如果我們是參加電視裏的歌唱選秀大賽或是烹飪大賽,這種反應當然很合理,但是把整個人生放在人家面前,讓大家評價你的文憑,你的智商,你的感情,你的喜好甚至你的宗教.....請大家想一想,這種人生會快樂才怪....
不過,我們之所以會這樣,其實跟我們的歷史背景有絕對關係,幾千年來,我們都習慣為別人活著,我們為皇帝活著,為光宗耀祖活著,為兒女出人頭地活著,我們覺得活著是很卑微的事,要有足夠的條件才能抬頭挺胸...
但聖經不是這麼認為,聖經主張你必須擁有自己的身體,居住空間,你的思想與情感紀錄(日記),還有你的私人關係跟你的財產....所有你『私人領域』都是你的,所以你在擁有的同時也必須負起責任,而且上帝將來要問你如何管理自己的人生,我們稱為『審判』。
也就是說,身為一個人,你可以決定自己怎麼想,怎麼吃,怎麼穿,怎麼跟人互動,你可以接受,你可以拒絕,你可以喜歡,你可以討厭,不然你就不是完整的人。
然而,我們卻非常注意『別人』的看法,因為,從小我們就習慣讓別人入侵我們的世界,甚至身體,最嚴重的當然是『感覺』,人家把我們當小孩,所以不被允許擁有自己的很多抽象情感,等到一個年紀,忽然就說我們是大人,所以變成年齡是大人,心裡是小孩,一直非常在乎『其他大人』對我的評價。
把自己的人生活活放進別人的世界,就是所謂『沒有界限』。
舉例來說,這個世界總有你喜歡的人跟你討厭的人,總有喜歡你的人跟不喜歡你的人,這很正常吧?
理論上說,是的,但是實際上,我們幾乎都只能接受別人喜歡我,而不能接受別人排斥我,所以,我們喜歡當受歡迎的公眾人物,而且,愈受歡迎就愈不能接受有人厭惡自己,所以有一百萬人愛戴你,我們可以視為理所當然,卻把唯一不欣賞我們的人視為眼中釘。
所以,要引起注意,非常簡單,只要跟大家不一樣就得了。電影裏帥帥的男主角常常去追求他身邊唯一對他沒興趣的人,這就是男人的『獵人性格』,我對於臣服於我的沒興趣,而是下定決心要征服『不在乎我的人』,女人當然也一樣,希望全世界都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這就是『自我證明』。
這是人性,但卻不是健康的人性。
被你愛的人,只是你證明自己的工具,怎會健康?難怪會始亂終棄,玩弄人家的感情,因為『只想證明自己』根本不管對方死活,這麼自私的人,真是『愛到卡慘死』,如果長相平凡,言語粗俗,那還真是蒼生之幸,罹難者寡。萬一氣質出眾,一表人材,或是風姿卓越,楚楚動人,那真是武林浩劫,這種自私的人別看他(她)知書達禮,當他保護自己的時候,對他人肯定心狠手辣,傷害人毫不手軟(雅各是一個例子)。
遇到這種『沒有界限,只有自己』的人還會愛上他?基本上,自己也就是個沒有界限的人了,這種人,真的很多很多。
我有的時候會想,很多基督徒之所以沒有界限是不是誤解了『凡物公用』?
你真的會照字面意思去解讀?所以大家一起用一個杯子?內衣褲輪流穿?賺的錢都充公?
不會吧,聖經這麼說是假定大家都懂『界限』,與界限無關的東西可以分享,但是人活著有很多範圍是很『私人』性的,牽涉到『界限』,你不會任意踏進別人的世界,也不會允許他人輕易進入你的世界。
所以聖經說『沒有異象,民就放肆』,你都不 知道『上帝給你的異象』,而是追求一種『基督徒集體意識』當然生活一團亂。
如果我們習慣讓人進入我的世界,我當然也有權利進入別人的世界,難怪彼此論斷,八卦滿天飛。
有了界限,才能好好彼此相愛,很清楚地建立人際關係,不去活在別人的世界。
『凡物公用』的無限擴張,只會破壞界限,讓世界更亂,聖經說『不要單顧自己,乃要彼此相愛』,我們卻簡化成『不顧自己』只想『彼此相愛』,此路不通啊。
把自己放在對的位置,你的宇宙才不會跟別人相撞,不然,不必2012,你的世界很快就毀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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