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5日

上帝為何『審判』人?---傳福音解密系列之一

『審判』會不會是全世界最令人反感的字眼啊?很有可能喔。
這跟小時候,爸媽出門的時候說:『碗沒洗,衣服沒晒,看我回來怎麼跟你算帳』是一樣的道理。
難怪基督教用廣播車跟電線桿海報宣揚『神要審判世界』,獲得相當好的『反效果』(就是令人『反感』的效果)

也許以前的人比較乖,聽到『審判』『算帳』…就算敢怒也不敢言,即使有被威脅的感覺,還是很『識時務』地接受『福音』。這叫作『好漢不吃眼前虧』。

福音就是不必『被審判』,對吧?因為耶穌的寶血遮蓋你。不信,就是笨。

如此一來,福音就是『逃過一劫』的意思,『有信有保庇』『沒信是笨蛋』,免入會費,免押金,免保人…坦白說,你如果瞭解基督教傳福音的觀點,還真像某種祕密組織,所有的好處都在裡面,稱為『恩典』。

我常常在想,有一點骨氣的人,怎麼會信基督教?聽起來就很詭異啊。

我們不是標榜『好漢做事好漢當』嗎?一講到『審判』怎麼變縮頭烏龜了?

                                  連『審判』都講不清楚的基督教?

『審判』百分百是聖經觀念,但是,當我們 『斷章取義』,不從整本聖經的觀點談『審判』,而講得語意不清,令人誤解,到底將來被審判的會是誰呀?

如果將心比心,你看到電線桿上沒頭沒腦,沒上下文,直接來一句『末日迫近了,神要審判你』,請問,你覺得是提醒還是恐嚇?

上帝還沒審判,我們已經替祂 『暖身』了。

基督教是光明的,誰都知道,但是很少人檢討我們帶給世界的『金色恐怖』(因為天國亮晶晶)。

基督教結合華人根深蒂固的『罪與罰』觀念,成功地讓華人整個用民間信仰的『十八層地獄』來理解聖經的『審判』。加上『地獄遊記』這類見證推波助瀾的神奇效果,造成多數基督徒也從表象談審判,從來沒有認真思想過『聖經的審判』到底怎麼回事兒。

當『犯罪,所以被處罰』這麼簡單的邏輯被套進聖經,基督徒誤入『審判』的歧途不說,更可怕的是,從此以後,你對上帝的認識就扭曲了。

『有罪必罰』就相當於『一加一等於二』 ,是完全正確的觀念,但並不等於全部的數學觀念,你還必須理解更高階的九九乘法才有辦法生活,所以從『罪與罰』這種基本數學,我們發展出整個社會的道德觀與是非對錯,這就是九九乘法,至於治理國家的『法律』,那就算微積分了,所以當律師要讀很久的書,參加很多考試,這不是開玩笑的。

那如果要治理整個宇宙,你真的認為,『有罪必罰』就足夠?上帝的恩典與真理法則絕對不是高等微積分就可以形容的。所以基督徒不要以為審判是我們隨便可以高談闊論的,審判在整個聖經是非常複雜的概念。(只是我們不必研究那麼深入,因為『神的恩典夠我們用』)

不過,我們還是瞭解一下基本的『聖經審判觀』吧。

聖經審判觀

翻開聖經第一頁,放眼望去都是愛,沒有審判,上帝因著愛造了你跟我,還有無數的人……

劉牧師,你不必說了,我知道,雖然祂沒有經過我同意就造了我,但是,誰能跟祂頂嘴呢?我只是泥土,祂是陶匠,祂造了我,我就只能等著被『審判』,幹得好,有賞,作不好,銼著等,如果心生不滿,就是不知好歹,如果多問一句:『我為何來世上?』就是負面思想,反正你前天文章就說要接受現實,我懂了,這就是『認命』。

大家同意以上的『審判』嗎?

聽起來真像:『我把你養這麼大,你知道我吃了多少苦?你要好好讀書,以後要孝順父母,在社會上作個有用的人,不要辜負我的期待,作人的道理要謹記在心,這是你的本分』

朋友們,這都是在說道理,當你跟一個人解釋『審判』,就是在講道理,不管你講得多有理,別人都有『不認同』的自由,跟『不爽被審判』的情緒,因為,純粹站在『人』的角度,誰能接受『被審判』?

我人生絕大部份的先天重要因素,我都沒參與,我甚至沒有同意要存在,然後就被迫接受審判,簡直是『莫名奇妙到極點』。

所以要一個人接受『審判』這種觀念,一定要先讓他感受到愛,這就是聖經在創世記描述的。

在充滿著『愛』的創世記,上帝第一次提到跟『審判』有關的概念就是『吃的日子必定死』。但是你仔細想會發現,所謂『審判』其實第一步是一種『告知』,告訴你作出某個選擇的某個結果。這很合理,不公佈遊戲規則就審判,才是霸道。

上帝告知的過程有『威脅』嗎?完全沒有,如果有威脅,就是不安好心,等著看好戲,當人犯錯的時候,上帝理所當然會說:『我就說吧…』或是『我早就料到…』這些話。但是請問,人犯罪以後,上帝怎麼『審判』呢?祂就像法官宣判『你犯罪的結果』,但是法官說你有錯,不是基於他跟你的個人恩怨,他很清楚你犯了錯,他有責任告訴你。

上帝顯然比法官溫暖多了,祂沒有用『罪與罰』來處理我們的罪,他加上了恩典與體諒,簡單說,上帝在給自己找麻煩,所以祂來到世上,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的罪。

所以,什麼是『審判』?就是,上帝為你死,你還不領情,真是罪該萬死。
這是審判嗎?在我看,這真的是百分百威脅,上帝就算不是黑道也是流氓 。

審判是『你必須接受你拒絕上帝的後果』 ,是自然發生的,就像當年上帝說:『吃的日子必定死』一樣。上帝並沒有恨你,祂不高興你把自己的生活弄到亂七八糟,並不代表祂恨你,他是不喜悅你做的事,希望你可以『浪子回頭』。

『審判既然建立在愛的關係上』,『感受』就必定高過『道理』。

只有一個曾經對當事人付出的人,才有資格跟當事人『喬』彼此的關係,現在你知道,為何上帝要我們不要論斷人吧?因為你沒有創造他,養育他,那來資格『審判』他?連基本的空氣都是上帝給的,你賺錢那是上帝給你本事跟機會,不能拿來邀功。

所以,只有上帝能『審判』人,這不是道理,是當事人心知肚明的。
當事人為甚麼會知道有審判?因為上帝給人『理智』(也可以說『良心』)。

所以,理智是幹嘛用的?理智不是拿來對抗跟質疑上帝的(因為你根本對抗不了),上帝給人理智最大的作用就是用來『知道』自己擁有多少,而且『知道』 該怎麼使用這些『天賦』(包括內在與外在)。

所以聖經才說:『多給誰就向誰多要』,你既然『擁有』就要『發揮』,這是有理智跟良心的人都會同意的。如果硬要講『審判的道理』,就是這麼回事兒。至於,給多給少,都是基於神的愛。

所以,當你用你的理智來對抗上帝,就會導致『與神隔絕』的下場。

審判不是惡性的,審判是基於上帝給人理性以後,人可以明白的必然結果,也是上帝愛人在先後,將來當事人必然產生的『感受』。

請基督徒不要再亂『審判』了,這件事讓上帝自己來吧 ,提到審判請記得『愛跟審判是雙胞胎』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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