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8日

彼此定罪,所以我們不快樂…


一個人不快樂的原因當然很多…
缺錢哪,生病哪,事業不順哪,心想事不成哪,課業競爭哪,外表不突出哪,能力不明顯哪,工作壓力大哪,小孩不聽話哪,夫妻不和睦哪…簡直三天三夜說不完。

但是說穿了,一個人不快樂的林林總總可以歸納為二個原因:
1. 對自己不滿意
2. 對別人不滿意(尤其對自己在乎的人)

這就解釋了為何「讚美」會令人愉悅,因為我們終於聽到某人滿意了。
華人的自我要求與彼此要求之高令人難以想像。
我們甚至認為上帝對我們也很不滿。
想想看,上帝派出那麼多先知,從舊約罵到新約,聖經那麼大一本,不是不滿是什麼?

顯然,我們把「彼此定罪」跟「互相勸勉」搞混了。
我們有很多不好是不是真的?當然是!
上帝有很多責備是不是事實?當然是!
但是別忘了,惟有基督在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
基督如何處理我們所謂的「不滿」?
就是自己死在十字架上擔當我們的罪,
請問大家有看過這種不滿嗎?
所有的不滿最後都是以處罰或是決裂收場,大家見過用和好來終結不滿的嗎?

我們誠然非常會犯錯,但是耶穌要我們彼此相愛,互相勸戒,這才是出路。
但我們卻經常彼此定罪,到一個程度,甚至我們用愛心說實話也被視為一種定罪,因為我們太習慣定罪,以至於擺盪到彼此討好來遮掩定罪文化了。

大家不妨想想,我們一天要被幾個人罵,我們從小累積了多少責罵?被父母罵,被老師罵,被同學罵,被同事罵,被主管罵,被牧師罵,被配偶罵,被小孩罵,就連老了在養老院也被照顧的人罵…
回家打開電視,又發現一堆專家領車馬費就負責罵人,然後我們就看熱鬧,投射一下看人對罵的發洩。

這就是我們的定罪文化!
我們確實該罵,人家也不是吃飽沒事幹,無緣無故罵我們,但是跟「滿意」與「讚美」相比未免差太多了吧?
尤其身為女人,根本一輩子都在被罵,被老公,被婆婆,被兒女…真的是罵到臭頭,多做多錯,永遠被罵,「嫌棄」根本就是家常便飯。

在這種文化下,我們對自己不滿同時也對別人不滿。
難怪,網路一片酸味,一個有能力「滿意」的人簡直就像有病,一定要有一些不滿啊!

在這種文化下,也有一種怪病,那就是「責備說真話的人」,大家已經很不滿了,你就少說二句。
我們分不清楚「抱怨」跟「檢討」,不是大家智商不足,而是我們活在極其嚴重的定罪文化之下,大家已經害怕面對現實了。

其實我們需要的是彼此勸勉,羅馬書說,誰能定我們的罪呢?
我們不是用「粉飾太平」來掩蓋我們的不好,也不是用「自我感覺良好」來假裝我們很好。
不定罪別人不是裝傻不說也不是自圓其說。

正因基督為我們死,所以我們勇於面對自己的缺失,然後接納別人不同的反應,當我們告知別人我們看見的問題是因為我們彼此扶持,互相勸勉。
這是一種信任。
基督徒要走的路還很漫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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