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如此;我們對外遇者充滿失望甚至憤怒,也有很多人對外遇者敬而遠之,不知如何跟這樣的人相處,想當然耳;有過外遇的人社會地位一落千丈,自己也很難面對身邊的人。
這種態勢對於減少外遇事件不但毫無幫助甚至還會讓很多排斥外遇的人自己莫名其妙掉進去。
故事還是從耶穌說起吧!
話說耶穌時代;不但民風比現代保守,向來以「遵守十誡」著稱的猶太人更是難以接受婚姻以外的性行為。
於是;有一天,好戲上場了,一名不守婦道的現行犯被逮個正著,憤怒的群眾拿起石頭準備「遵古法習俗」打死她,只是一群宗教領袖另有打算,一方面想標榜自己的高道德,一方面也想活魚二吃;順便將耶穌一軍,利用這個新聞事件把耶穌搞臭,於是他們率領群眾揪着這名無地自容的婦人去找耶穌,劈頭就問:「該不該打?」這一招相當毒辣,耶穌要是說:「打」,就是在羅馬統治下行私刑,剛好給耶穌一個「造反」的政治罪名。
耶穌要是說:「不打」,那就是違反猶太傳統,消息出去,肯定很多民眾失望,他在百姓間的宗教地位勢必大受打擊,因為當時很多百姓對耶穌有著政治與宗教的雙重期待,對宗教領袖是一大威脅。
如今;天賜良機,無論耶穌怎麼答,都可以趁機殺殺他的銳氣。
聖經記載這個故事簡直就是古代版的灑狗血新聞,也再次顯示出自古以來,「醜聞」都是拿來操作的,表面上看來;大家關心社會善良風俗,想用手上的石頭表明自己跟婦人是不同level的人,難以忍受這種不道德,實際上,小孩子是來看熱鬧,宗教領袖是來造勢,社會人士前來表態,一陣熱鬧的背後對於「如何處理男女不良關係」毫無助益。
大隊人馬喊打喊殺,浩浩蕩蕩背後,對於受害者沒有助益,對於社會教化更是錯誤示範,這跟牆上張貼「禮義廉恥」一樣;徒具形式,沒有命中紅心。
整個社會唾棄這種行為只顯示出不知所措,反而凸顯出社會不夠成熟!
面對這種「性醜聞」,最大的盲點就是沒有認清「不健康的二性關係,本身就是一種刑罰」。
上帝創造二性世界,最高難度就是如何處理二性在身心方面的差異與吸引力,進而找出一個合適的距離。
距離拿捏錯誤,本身就是一種痛苦,所以;外遇也好,一夜情也好,換妻也好,轟趴也好,充滿想像空間的性關係,其實本身絕對不是刺激而是折磨。
如果只用「壓抑」來處理「性」,很容易形成一種矛盾意識,就是一面嚴責,一面羨慕,這種吊詭早在法國文豪雨果的知名作品「鐘樓怪人」中描述得淋漓盡致。
這部作品中諷刺神職人員道貌岸然,一方面鄙視吉卜賽女郎,一方面卻搞不定自己的「禁慾」而想一親芳澤,這種論述把人性看得深入清晰。
我們不能斷言當年拿著石頭準備丟人的都有「酸葡萄心理」,納悶自己為何不是旖戀的對象,但是光是「指指點點」本身就已經是一種不健康的心態。
耶穌的回應不但為整件事定了調也成為今日基督徒看待「不健康的二性關係」的要緊準則。
耶穌的第一個反應就是「誰沒有罪可以先動手」。這個前題非常關鍵,當然不是說「我們不完美,所以沒資格說別人」,而是說,因為我們不完美所以更能體會別人的不完美,當我們彼此指出錯誤的時候,不是嘲笑而是指正以及彼此提醒。
這是整個聖經一貫的立場,就是「用愛心說誠實話」,別人做錯,我們沈默,其實是不道德的,我們不但可以指責別人也應該指出錯誤,這樣的社會才會進步,但是動機不是「審判」,而是彼此規範。在國外;你不遵守公共秩序,幾乎都會有人挺身而出,這不是公審而是整體社會素質,指出別人錯誤的人並沒有優越感,只有社會責任。
華人社會有非常良好的道德傳統,但是我們要謹慎,不要把良好社會風氣操作成致人於死的公審,這幾年的媒體文化很有這種錯謬的味道。
耶穌的第二個回應就是「不定你的罪」,這是極其寶貴的榜樣,正因錯誤的性關係本身是痛苦,被揭發更是羞辱,所以;耶穌不再定罪,對於一個罪證確鑿的人來說,不必定罪而是如何贖罪,當耶穌對婦人這樣說的時候;顯然已經決定擔負她的罪,而不是「把有罪當成無罪」。那些觀眾(讀者)為當事人做了什麼?聖經只說,他們期望落空,沒熱鬧看;還被耶穌反將一軍,於是「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出去了」,這些人出去只是期待下一個社會事件,這件事對他們幾乎水過無痕,這也是現代人的寫照啊。
耶穌第三個回應就是勸告婦人「不要再犯罪了」,耶穌沒有「警告」她下次再犯的嚴重後果與加重罰則,也沒有「宣告」她已經從色情得到釋放,更沒有提到祖先的咒詛這類的論調,只是很「正常」地說「不要再犯了」。
會不會再犯?干卿底事?我們只要祝福,不要看熱鬧,不要八卦,不要多管閒事!
王建民的外遇肯定是錯,他也坦承錯誤,而且不是在被爆料後才認錯,而是主動處理,所以;已經是「舊聞」了,對錯很清楚,他傷害了自己,傷害了家人,這種傷害在他做錯的時候就發生了,媒體揭發以後就更深了,一個男人會外遇就是自私,這是無法否認的事實。
如果他被抓包才認錯,我相信媒體不會這麼客氣,如果他推托卸責,媒體也不會放過,他解釋因為受傷壓力大只是一種說明,看不出有逃避的傾向,要瞭解一個人要看他過去,我認為,他一直是自我要求很高的人,如果要用「壓力大就可以外遇?」我個人覺得有冤枉他的嫌疑。
外遇是包著糖衣的毒藥,沒有人喜歡外遇,任何不健康的性行為都跟外遇一樣,極其短暫激情過後就是無盡的痛苦折磨,沒有人在外遇中快樂,明白這個道理的人就不必為外遇找藉口,把外遇解釋成「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配偶的痛苦上」是對外遇不了解,任何外遇都是需要被譴責的,這一點毫無疑問,重點是;用什麼態度譴責,用聖人的態度去譴責只是證明社會的冷酷,用罪人的態度去同理亦顯無力,同情外遇根本無濟於事,這時候;基督徒對十字架的理解就彌足珍貴,我們是被上帝「用愛視為寶貴」,信仰中的「因信稱義」幫助我們深化跟上帝的關係。體會這層關係,我們就知道沒有人完美,但是我們有盼望,所以不是希望王建民信基督教而是祝福他經歷上帝同在,在真理中得自由就能有合宜的態度得釋放,要不然,自責或是社會壓力都會讓他更加鬱悶,這對他不是好事,尤其他是不慣表達的人。
有沒有人幫助他省思當時何以用這種方式處理壓力?有沒有人有效地協助他好好跟妻子一起迎向未來,而不是忘記就算了,這些都遠比他有沒有誠懇認錯,或是他能不能重出江湖更加重要。
對王建民失望的人把他釘十字架也平復不了自己心中的遺憾,遑論能夠幫助王建民。愛護王建民的人再怎麼為他合理化也減輕不了他的痛苦更改變不了既成的事實。
我們到底抱持怎樣的心態看待這種事?長久以來,我們窺視他人感情生活到底是什麼心態?媒體試圖淡化外遇或是將之合理化又是怎麼回事?
整個社會跟當事人都知道這件事錯了,但是又怎樣?難道「不知道對錯」是我們的盲點?當然不是!知道了,卻無力改變,才是關鍵,因為我們看問題缺乏深度,我們習慣教條,不習慣有效應對。
你想活在一個互助的社會還是嗜血的世界?大家想毀掉他還是真心希望他站起來?這則新聞又投射了你我心中的哪些過往或是規條?只有上帝知道!
對外遇有更多認識與防範,每個人都有正確抒壓觀念,都更看重健康的二性關係,這才是你我該關心的事!
重要的是"不要再犯!",沒有人是完美的,重點是"悔改"!做錯事的人向他傷害的人道歉了嗎?還是繼續犯罪,還是了掩飾過錯不斷的說謊,甚至汙衊他人~~~
回覆刪除任何人的指責,或是寬恕都沒有辦法改變罪人與 神的關係,只有罪人真心的悔改,才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