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呢?所以就卡住啦,只好自我安慰「算了吧!又能怎樣?!」
不過;很多人恐怕沒有注意到一點,有時候,討厭你的人不是真的討厭你。
不討厭我,討厭誰?
有時候是討厭我們的地位身份。
有時候是討厭我們的才幹能力。
正是所謂「庸才無人忌」。
嫉妒也會用「討厭」表現出來。
當然;另一個極端就是閣下太笨或是地位過低,也會遭人厭惡嫌棄,於是;「瞧不起」也化身為討厭來折磨人。
「優秀」令人討厭,「平庸」也有人不爽,「愚蠢」更是公敵,難怪大家彼此討厭,對某些人來說;連你我「正常」都會令人討厭。
有人要討厭你,這真的是沒辦法的事。
當然;你也不可能讀了這篇文章就解套了,「原來被人討厭不是我的責任」,那誤會就大了。
被人討厭真的是很不舒服的事,要處理這個情況一定要有能力「自我檢討」,不是自己的錯,而是對方的情緒,我們只能摸摸鼻子,接受人家的討厭。
萬一是自己的錯,那更不用說,人家討厭我們根本是天經地義,就算你道歉也不能強迫人家從今以後不准討厭你。
所以呢,嚴格說來,一旦有人討厭我,幾乎就無可救藥了,對方何時停止討厭;不是我們能控制的,或許人家「大人不計小人過」,情緒過了就不討厭我了,或許對方「君子報仇,三年不晚」,討厭我到極點,不但等著看我出糗,甚至還想設計我丟人現眼,那也是無可奈何的事。
我們唯一能做的就是想一想「被討厭的原因」以及自己拿捏被討厭的程度,基本上,傷害別人通常是被討厭的主因。
1.我是否不得已做出傷害對方的事
可能是職責使然,可能是大義滅親,人生總有一些不得已的痛苦,我見過父母報警把自己孩子送入牢獄的,孩子可不會理解父母苦心,更不會自我反省,往往只會對「居然有這種狠心父母」懷恨在心,這種被人討厭只能默默承受。
身為主管,考核的時候難免得罪人,身在職場難免擋人財路,得罪同業,這種討厭都是逃不掉的,被討厭只有找幾個知己訴苦,最後一笑置之。
這種討厭是「啞吧吃黃連」,有苦難言,初時很難下嚥,只能多吞幾回,看能不能練就雲淡風輕,瀟灑自在的功夫。
2.我是否不小心做出傷害對方的事
這是最常發生的情況,有時候一句話,說者無心,聽者有意,就得罪人了。
有時候自己粗心大意,禮數不週也得罪人。
有時候大家想法不同,溝通不良,各自表述,結果二敗俱傷。
各種無心之過,不勝枚舉,對方也知道我不是故意的,但是生氣的時候會「覺得」我是故意的,就算明理;知道我不是有意,但是受傷的感覺還是會讓他討厭我。
這種情況當然只能道歉,對方接不接受,我們無從掌握,只能下次小心,被討厭,學經驗。
如果答案是「以上皆非」,那恐怕就是我正好符合某種惹人厭的特質,意思就是說,我身上某種特質剛好跟對方「犯沖」。
人家討厭輕浮的人,正好我愛搞笑。
人家討厭嚴肅的人,正好我長得兇。
人家討厭隨性的人,正好我無所謂。
人家討厭龜毛的人,正好我愛計較。
一個人之所以討厭另一個人,不論真正的原因是什麼,多半還是跟討厭者過去的經驗有關,他過去跟這種人過不去,正好你是這種人,恭喜中獎。
例如;他過去討厭校長這種權威,當然有故事,也許抽煙被罵過,也許功課不好被削過,到了今天,一朝被蛇咬,十年厭威權,所以就討厭主管,這種現象稱為「投射」,我們經常將自己的心理投射在別人身上,也常把過去經驗投射在現在的人際關係中。
我們自己當然也會討厭別人,之所以選擇「討厭」是因為「不知道該怎麼辦」,只好啟動「討厭」的本能,管它解不解決得了問題。
下次討厭一個人的時候,先問問自己,真的討厭他嗎?討厭哪裡?說不定對方只是代罪羔羊,你當年討厭的人早就消遙法外,今天討厭的只是過去的影子,那就真是太無辜了,你去說他壞話害別人也莫名討厭他,真是奇怪的遊戲。
誰無辜?大家都無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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