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9日

基督徒,別跟錯領袖(三)---領袖不覺得自己是特權


領袖是不是一種特權?
本來不是,但實際上就是!
共產主義為何失敗,因為它想要打破階級,但是誰能決定怎麼打破階級?
那當然要先產生一個打破階級的團體,那就是所謂「高幹」。
就這樣,歷史中的共產黨證實了人性的可怕。
所以,一個團體中必然有領袖,也必然有特權,除非這些領袖有足夠的自覺刻意避去特權,這就是聖經的立場。

共產主義的失敗在學理上多認為是「制度」的問題,然後才是執行者的問題,也就是說,不管執行者是誰,這個制度註定行不通。
其實,今日普世教會也是同樣的問題。
不管誰當牧師,他都被視為一種信徒中的特權,解決之道只能靠領袖的自覺。
當舊約以色列人要求立王的時候,上帝就警告他們,這個制度會形成特權,但是以色列人執迷不悟,上帝只好讓他們自己體會一下,下場當然很慘。
上帝的觀念是「分工」,讓對的人在對的位置上,這在歷史上一直是非常先進的概念,但是人類到如今還是不太明白「地球是平的」這種分工概念。
人無貴賤之分,只是分工不同,上帝給你五千兩,要的也是五千兩,所以,多拿的人毫無特權,只是扮演的角色不同。
可惜,世界各地的人還是習慣用競爭代替合作,老外說贏者全拿,老中說雞犬升天,很少有人能跳脫這種思維。
正因如此,上帝希望教會成為一種榜樣,只不過,教會的路看起來還很漫長。
舊約有二個明顯的例子讓我們看見牧二代成為特權,那就是祭司以利的二個兒子還有撒母耳的孩子,這種從小在教會長大的孩子把教牧視為特權。
對應今天呢?
恐怕改善不多,教會領袖視自己為教會圈子裡的特權非常普遍,因為教會圈子很小。
某些教會領袖甚至第二代會覺得「教會是我家開的...」「我們對教會很有貢獻…」這都是特權心態。
但是最常見的特權其實是覺得自己是「神的僕人」,這是很難解釋的一種心態。
「神的僕人」四個字代表的是「責任」與「自重」,並非特權,更不是高人一等。
曾經有慕道朋友問筆者:「何時升主教?」
可見,一般人對神職人員往往存在錯誤的印象。
教會領袖在現實制度上確實變成特權,這從天主教時代就開始了,但是真正清楚自己職分的人不會去操作這種特權。
一個自我形象健康的人是會對特權產生不舒服感覺的人,因為他深深知道自己與別人沒有分別。
保羅對哥林多教會說得最清楚:「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既是領受,有什麼好誇口呢?」
保羅知道每個人才能恩賜不同,但是這根本沒什麼,這只是一個身體上的精密分工而已。
今天我們把特權視為理所當然,明天我們就很可能去操弄特權。
但願每個基督徒都清楚自己的角色,然後彼此合作,讓世人看見不同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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