蛤?
領袖?
我可不是那塊料。
然而,在我們威權的文化背景下,我們對於領袖其實非常非常地「不平常心」!
有一種人拼命想當領袖,有一種人死也不肯當領袖。
其實,從聖經來看,我們每個人都是領袖,所以有必要把這個觀念釐清楚。
以目前文化來說領袖有二種:
1. 社會階級授與
包括老闆,主管都是「制度性」領袖。
至於老師,牧師則是「角色性」領袖。
意思就是說,不管閣下性格如何,上了這個位置就得扮演領袖。
這當然惹出一窩子麻煩,有人不當領袖還平易近人,當了領袖就端起架子,叫人不敢領教。(說真的,你我還沒當真正的領袖之前,搞不好也不知道自己上了大位是什麼德性)
所以咧,這種「社會階級領袖」純粹就是一種制度。
2. 人格自然形成
由於人的群體性,我們會自然形成領袖,我們稱為「領袖特質」或「領袖魅力」,通常是哪些個性呢?
*行俠仗義
*不拘小節
*有擔當
*有遠見
*有氣魄
*有企圖
*有想法
*有熱情
我們必須承認,絕不是每個人都有這類特質,所以我們很快就覺得自己不是領袖。
既然不是領袖就是「小跟班」囉?
但是很多人又不甘於這種二分法,所以就刻意把自己邊緣化,隱藏在群體中,也不領導,也不跟隨,就過自己的日子,偶而還複習一下陶淵明的桃花源記。
這種領袖久而久之也會成為一種階級,壓力還是挺大的。
那麼,聖經的看法是什麼呢?
還記得「生養眾多,遍滿地面」嗎?
還記得「巴別塔」的悲劇嗎?
很顯然,上帝認為「每個人都有神的形象,人人生而平等」,所以上帝要人「分散」,意思就是「尋找自己一片天」,而不是混吃等死。
每個人都有天生獨特的位份,所以才稱為「創造」而非「製造」,既然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那就代表我們在某個領域或是某種特質是別人所缺少的,我們就可以領導別人。
例如,上帝呼召我做牧師,我就是一群信徒的領袖,這個角色不是從「牧師」這個制度來的,而是從上帝給我的選召來的,我這群信徒中,我的聖經教導是領袖,但是我的理財或是健康可能要跟隨另外一個領袖,這就是神的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專長,專長之間無需互相競爭而是彼此成全。
即使一群牧師在一起,每個人的專長還是不同,有人善於管理,有人熱衷關懷,根本沒衝突。
明白這個道理以後就會知道教會比較人數根本一點兒意義都沒有。
同樣地,基督徒去嫉妒別人的成就與才智也是毫無意義的事,因為我們本來就是天生的領袖,只是自己不知道也沒去找,缺乏這種真理的概念,當然論為相咬相吞,實在可惜。
新的一年剛開始,祝福大家以「找到自己的領袖位份」為念,專注於上帝的託付,安心立命,討主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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