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愛你,我也愛你」…只要一進入教會,那種歡樂的氣氛迎面而來,很有「耶穌party」的fu!
不管您去哪個教會,基本上,都是「幸福」的調性,沒辦法,這是「消費者至上」的時代,我們早已習慣,只要感覺不好,我們就會換一家,不管是餐廳或是住宿,
甚至逛街,一切的一切都為了讓我們有「好的感覺」。在這種氛圍之下,教會也不能免俗地走向「燈光美,氣氛佳,音響好,講台讚」的路線。
難道以前不是這樣?當然不是!眾所週知,以前傳福音很難,因為教會喜歡講「罪人」,不管去哪一個教會都差不多,講來講去都是「罪得赦免」,這種教義聽了就
反感,雖然後面也會講神的愛,但是為什麼需要神的愛?因為我們都犯了罪…看到了嗎?講來講去都離不開「罪」,信耶穌最重要的八字(不是生辰八字)就是「認
罪悔改,重生得救」,而不是「耶穌愛你,我也愛你」。
那個年頭,教會的聚會強調的就是「確定自己真的是個基督徒」「確定自己已經重生得救」,所以常常聽到教會在講不要當「掛名的基督徒」,顯然,當時的信仰還蠻重視「品管」的,希望基督徒不是山寨版。
正因如此,所以教會很強調「對付老我」或是「對付罪」,也教導「自己省察」,一切都要「合乎神的心意」,這種情況下,在教會被責備是很稀鬆平常的事。
顯然,這些都是老掉牙的傳統了,短短幾十年,基督教已經以全新風貌出現在世人眼前,在顧客至上的原則下,您膽敢責備,很快就會有人對您施壓,因為大家都夠累了,上教堂是來「釋放」的,您不讓人感動已經很罪過了,還讓人不舒服,誰還來教堂?
這是值得深思的文化轉變,基督徒團體做為服事現代人痛苦的群體是完全合乎聖經的路線,我們不再一昧採用威權來指責錯誤也是一種長進,但若因噎廢食,那就不妥了。
信仰誠然有高比例與「罪」相關的論述,這是基督徒無法逃避的核心價值,我們可以用群眾比較理解的方式跟語言來談這些惹人厭的話題,但我們不能避而不談。
教會歷史會怎麼評價我們過去這五十年呢?會不會說我們走向媚俗討好?或是淡化福音本質?我們隨處可見的基督徒又有多少是真正重生得救,明白真理的?
思想這些問題真是令人不舒服啊!
不舒服還是要想,誰叫聖靈讓我們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當基督徒也是有感覺不好的時候啊!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