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很難回答的問題(所有跟錢扯上關係的問題,基本上都很難回答…)
在人沒有犯罪以前,答案肯定是「yes」!
不只是基督徒,上帝的心意是全世界每個人都很富足,因為在上帝的原始設計中,每個人雖然不同,但是都有一個自己的位置,也就是所謂「天生我材必有用」,每
個人在自己的位置上都有價值,都被需要,沒有人是多餘的,因此,每個人也都會產生「經濟價值」,雖然每個人的收入不同,但是一定都「夠用」,萬一有人有急
用,他人也會伸出援手,這是「沒有罪以前的虛擬世界」。
犯罪以後呢?
好啦,一切都複雜啦,人與人彼此競爭,社會有了階級,貧富日益懸殊,整個大環境都生病了,這時候,基督徒忽然認定,上帝會恢復我們尊榮與財富,理論上確實如此,這是神的心意沒錯,上帝不只希望基督徒富足,上帝希望每個人都富足啊,但是實際上,卻沒有這麼簡單。
基督徒並不是生活在另一個星球,我們是跟世界在一起的,這會讓問題複雜許多,例如說,一個基督徒老闆賺了錢,他當然感謝上帝的賜福,但是這個老闆真的很確
定他的業務員沒有用「不合上帝心意」的方式去爭奪訂單?他又真的確定,他下訂單的工廠沒有雇用非法勞工或是童工?諸如此類的問題,幾乎都是無法徹底解決
的,所以單單用「基督徒老闆蒙神眷顧」甚至於「這個老闆有遵守十一奉獻,所以蒙福」這麽簡單的邏輯來思考上帝樂意賜福給祂的兒女是非常牽強的。
我們相信上帝樂意施恩賜福,這是祂的性情,但是這並不表示每個基督徒都會發財,更不表示富足的基督徒比較討神喜悅,因為這個世界病了,無法用這麼粗糙的方式論禍定福。
也就是說,一個成熟的基督徒不會用「福祿壽喜」這種刻板印象來評估上帝如何賜福,然後大大讚揚那些兒女就讀名校的父母或是住豪宅,身材好,健康狀況佳,財務狀況好,社會地位高的人是蒙福的基督徒。
我們只是遵循「凡事謝恩」的原則,在一個我們無法掌控的時代,用一個知足謝恩的態度來面對生活,正如保羅說「或有餘,或不足,我都學到秘訣」,所以基督徒發財不是罪,窮苦也不是處罰。
至少,耶穌給我們看到的榜樣是「沒有枕頭的地方」也「沒有佳形美容」,甚至耶穌還感慨「財主進天國很難」,也就是說,耶穌並不認為一個「特別好命」的人就是彰顯神的榮耀,可以吸引萬人歸向祂。
基於這個原因,當「成功神學」基於好意宣揚「信耶穌的好處」之際,就很顯然是利用人性的弱點(甚至貪婪)做餌來引人信主,這樣的信仰當然引起質疑,不要說
是基督徒,只要深具常識的人都會覺得這已經不是一個「正派信仰」了,因為所有正派信仰都是在處理人性哪有利用人性來引人入教的?
不過,有一種富足是沒有爭議的,就是聖經說的「靈裡富足」。
基督徒還是認真處理內在問題比較實在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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