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靂創世記:第五講「選擇,一生的難題!」
創世記2章16節:「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悪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
選擇,一直是人活著的二難。
不選擇就不是人,作出選擇就裡外不是人。
選擇,最後不是得罪人就是違背自己,很少皆大歡喜。
因為每個人喜好不同,性格不同,背景不同,選擇當然也就不同,當我們作出選擇就是表明了立場,於是就有了相同選擇的朋友,也有不同選擇的敵人。
本來,選擇不同只是一種差異,人與人彼此尊重就好了,但是我們從創世記來看,選擇卻樹立了敵人,因為不同的選擇導向不同的結果,當利益衝突或是衝擊到核心思想,雙方會自然分離甚至對立。
亞當與夏娃因著選擇吃了分別善惡樹,夫妻反目成仇,當年的「骨中骨」成了「骨刺」,「肉中肉」成了「肉瘤」,如果當年亞當多一句「眼中的眼」,大概也免不了成為「眼中釘」,只因為夏娃錯誤的選擇,亞當稱她為「祢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表面看起來;亞當可以說「我這麼說,沒有錯啊…」但是親密關係中的「詩意」不見了,這也是亞當的選擇,這其實也是今日多數夫妻的選擇,當我們遇到挫折,我們內在的詩意就不見了,我們選擇了「向現實妥協」。
很多人在問:「上帝何苦創造分別善惡樹」?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要先問:「是先有選擇的能力,還是先有分別善惡樹?」如果上帝依照自己的形象造人,那就是說;人類天生註定要有「分別善惡的能力」,那麼;這棵樹只是類似紅綠燈的「象徵」而已,一個人闖紅燈肇事去怪紅綠燈號誌,豈不怪哉?
這棵樹是為了人類存在的,因為「分別善惡」對動物是沒有意義的,去怪這棵樹就像「亞當怪夏娃」,「夏娃怪引誘她的蛇」一樣,只是一種「不肯負責」的自然反應而已。
為什麼選錯?
因為不成熟!
正如很多人結婚一開始就選錯對象,因為結婚的時候並沒有成熟到「足以作出結婚決定」的程度。
人生是一個成長的過程,我們不完美,但是「到了什麼地步,就要按著什麼地步去做」,我們無法一夜長大,但是三歲就做三歲的事,三十歲就做三十歲的事,未來如何,我們不知道,但是我們總要對於「當下」作出選擇,今天的選擇就決定了明天,正如上帝對亞當說「吃的日子必定死」,作出「吃」的決定就無法逃避「死」的結果,只是時間早晚而已。
直到今日;我們對於「勇於抉擇,並對結果負責」依然充滿恐懼。
我們不敢改變生活方式。
我們不敢改變信仰方式。
我們不敢改變消費方式。
我們不敢改變思考方式。
其實;上帝一直沒有放任我們自行負責,上帝沒有對亞當說「我也不知道吃了會怎樣」,上帝很明確告知決定的下場,因此;基督徒學會一件事:
我們認為重大的選擇,往往沒有想像那麼巨大,真正的選擇其實是對後果明顯的事作出決定,只是我們常常明知故犯而已。
選一個職業,選一個方向甚至選一個配偶對我們來說都是無比重大的是,可是;仔細想想,那恐怕只是「中山高」跟「北二高」的選擇,沿途風景不同而已,就算人生重來;我們換一個職業,換一個國家,換一個配偶,其實只是遭遇不同,心情不同,基本上;「我還是我」,不見得有多麼大的差異,甚至可以說;就是因為「真正的我」才作出那樣的選擇,這就是自由意志。
但是;創世記非常珍貴地向人揭露,真正關鍵的決定,跟永恆有關的決定,會影響一個人靈魂的決定,或是涉及未來福禍的事,上帝是事先說明不讓我們冒險的,這就是舊約先知扮演的角色,上帝認為以色列人要立王,這是「大事」,所以事先警告。
上帝當然也認為吃了分別善惡樹是大事,所以事先警告,以免始祖「無知觸法」,所以神的兒女請放心,該說的;上帝絕不沈默,只怕我們當耳邊風,我們很少因為不知道而犯罪啊。
聖經,就是記載上帝視為重要的事,真正理解了上帝的話,生命才會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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