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7日

二三個人聚集,想幹嘛?

日前早早醒起;四點多跑到附近公園健走(這似乎就是老的跡象),回程遇到三個青少年飆車,也不知是夜班下崗或是徹夜未眠,當下對於「二三個人聚集」頗有感觸。

基本上;一個人實在幹不了什麼壞事,最多就是偷偷摸摸做些見不得人的事(最常見的是偷竊),一旦有了伴;膽子就大了,有人把風偷起來更安心,要是三個人也不必偷了,直接「結伙搶劫」。

所以我記得讀過一篇文章;大意就是壞人常常贏的原因是因為他們看重「團隊」,只要二三個人就可以飆車砍人;胡作非為,好人經常輸的原因則是「個人主義」,所以蜘蛛人不是一對,超人更不是一隊,基本上「落單」就很容易被「圍剿」。

想想也是;整個社會很少人多勢眾去幹什麼轟轟烈烈的大事(除了搞革命),群眾往往是沈默的。

幹壞事的人卻不必這麼大費周章,他們只要二三個人就有集結的興緻了。

這個現象對基督徒是很大的諷刺,聖經明明說「只要二三個人奉主名聚集」神就與我們同在,也就是說;只要二三個人聚集就可以開始實行神國在地上,想當年就是一個小孩的五餅二魚跟一個安靜的門徒安德烈就成就了那麼大的神蹟,今天我們受了企業化影響,很喜歡集結成千上萬人才有「氣勢」(就連受洗這種事都要大串連,來個萬人洗禮),其實這種「盡量搞大」的事不是不可以,只是往往討人喜歡卻不見得有太大的實質意義。

二三個人當然是「最低標準」,有二三千人也不錯,但是如果以為「只有二三個人,根本沒搞頭…連麻將都湊不齊…」那就大錯特錯了。

當基督徒明白「只有幾個人」也會很有影響力,那麼;我們就可以開始改變世界了!
二三個人在一起真的很容易,問題是:「想幹嘛?」

八卦?
磕牙?
抱怨?
談政治?
聊球賽?
逛街?
讀書?
禱告?
讀經?
敬拜?


太多可能了,大家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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