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釋憲結果出爐後,給基督徒莫大的衝擊,但其實也給基督徒一條新的出路,啟動基督徒新的思考!
「法律」是每個人都應當尊重的,但法律也只是一個基本的底線。基督徒理當是全球最明白「法律很有限」的族群,因為整卷羅馬書都在談論「律法」,律法只能讓大家在意識上溝通,卻不能在生活品質上提升太多,律法是生活在一起的一群人彼此制定的,所以常常要修法,但是法律很難徹底解決問題。
法律能解決的問題有限
台灣最熟悉的狀況就是「酒後駕車」,雖然罰款不斷提高,但是只要喝酒文化還存在,法律就很難根絕這種悲劇。美國曾經頒布的「禁酒令」也是律法,是女人爭取出來的,因為男人太愛喝酒肇事,但是沒多久就廢了,因為只要喝酒的文化不改變,就會有地下私釀劣酒滿天飛,造成的副作用更大
正因如此,聖經加拉太書才出現一句話叫做「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意思就是說聖靈的果子不是靠律法規範就會出現的,不是大法官說明「禁止放縱」就可以結出「節制」的果子,不是立法院規定「不准沒良心」就會有「良善」。對基督徒來說,愈是重要的事,愈不能從法律層面來處理,而是要更加由心而發,這本來就是信仰的精神。
同時,基督徒也必須意識到,我們在許多事情的價值觀本來就跟世界不一樣,不只是兩性問題或是家庭觀點,若是因此而定罪他人只是顯出罪人驕傲與自卑交錯的本性而已,絕不是「見證」上帝。上帝制定律法就是為了讓罪人知罪,而不是為了讓人拿石頭丟人;當法律與信仰認知不同的時候,其實只是表示我們有更大的責任去推廣我們的認知,這是基督徒必須有的理解。
以同婚釋憲為例,基督徒的方向很明確,夫妻要更加用心彼此相處,更加花時間教育陪伴小孩,更多吸收親密關係的相關研究,這就是「行道」。既然法律把社會認知分成兩個陣營,那就等於是兩個品牌,參考藍綠惡鬥的前例,我們努力的方向應該是「經營品牌形象」,多舉辦相關正面積極活動才是!
「傳統婚姻的崩解是一種進步」,這個觀念導致了兩陣營彼此的格格不入,若有任何人堅持「一夫一妻,一生一世」就必須用行動說服社會大眾,這跟爭取選票是一樣的道理。
如何在法律外走出活路
基督徒可不是「自以為是」的一群人,理直氣壯。幾十年來,台灣基督徒習慣法律跟信仰思維接近,但隨著後現代社會的來臨,基督徒將要面對的挑戰就是「當法律與信仰有落差的時候,我們如何活出信仰?」
耶穌已經說過「該撒的歸給該撒」,我們尊重他人選擇的生活方式。當然,我們也要做好心理準備,當別人的價值觀透過法律強加在我們身上的時候,我們要如何據理力爭。美國作為一個基督教背景的國家,如今信仰一落千丈,但還是有很多敬虔的基督徒正在奮戰不懈。
以利亞跟但以理都曾經為基督徒見證過如何在「法律之外」走出活路。耶穌尊重律法,甚至被不義之徒假借律法名義讓他上了十字架,因為他知道「神的國不屬這世界,但是高過這世界」。
既然法律可以改,只要我們努力,有朝一日還是可以改回來。基督徒沒有放棄法律,也沒有厭惡法律,我們理解法律的本質與有限,正因如此,在法律之外,還有很多努力的空間,這才是基督徒活在這個時代真正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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