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9日

基督徒為何堅持「創造論」


曾經,「創造」與「進化」有過激烈的爭吵,誰對誰錯的辯論。
人們很少真正明白,二者之間很難對話,因為背後的邏輯徹底不同。
基督徒「選擇」相信「創造論」,不是因為創造比較科學,而是因為「創造論」本身是一種「信仰層次」的思維,不是孰是孰非的論證。

什麼是「信仰層次」的思維?

那就是探討「人從哪裡來?」「人往哪裡去?」「人為何活著?」還有「生命的意義…」
所有的信仰思維都是一種「立場」,也就是一種「選擇」。
所以,不管科技多進步,宗教信仰永遠不會消失。
科技與科學只能處理「生與死」之間的事,完全無法處理「生之前,死之後」的事。
就算科學證明了天堂地獄是真的,也解決不了一個人該怎樣上天堂的問題。
就像我們無論如何法令宣導,加重處罰也杜絕不了人會犯法的問題一樣。
舉個例子,我們直接判酒駕死刑,是不是就能杜絕酒駕?
美國更絕,曾經實施過「禁酒令」來解決酒精給社會帶來的困擾。
不要有酒,就天下太平。
事實證明,這只是給私釀酒更多的空間,然後製造出更多健康問題以及取締問題,所以很短的時間就宣告失敗。
想用理性的「科學頭腦」來解決人世間宗教信仰的紛擾也是緣木求魚,毫無意義的事。
科學可以交待地球是圓的,卻無從交待為什麼要有這個世界。
為什麼世界會存在?
為什麼你我會存在?
這是信仰問題,不是科學問題。
每個人都有權利相信自己從哪裡來,往哪裡去,每個人都有自由相信世界怎麼來以及活著的意義,外力永遠無法介入,我們頂多只能跟他人分享自己的看法與感受,這就是「傳教」,歷史上的動刀動槍都證實是愚蠢的過程。

基督徒相信「創造論」是因為創造的背後牽涉了「意義」,那是信仰層次的對話,而不是「這個世界怎麼來的技術問題」。
什麼是創造論?
創造論信的不是「上帝到底用幾天創造的…」還有「上帝到底怎麼創造的…」這種技術問題。
我們非常樂意把這種技術問題留給聰明的科學家去研究。
但是再高明的答案都解決不了「我為何存在」這個根本問題。
創造論相信的是「創造」這個概念。
基督徒可以無法得知上帝到底怎麼創造的,但是基督徒篤信不疑的是「我們都是上帝創造的…」
創造這個概念至少有以下幾個意義:
1. 上帝未曾創造我之前,我是不存在的,我並不是本來就存在的,因為我不是上帝。
2. 上帝既然創造我,就一定有一個目的跟意義與計畫,否則祂就不必創造我,創造與意義是劃上等號的。由於我不是上帝,所以我不知道這個意義與命定,我必須把它找出來,這就是信仰的本質。
3. 創造是一個有感情的行動,不是偶然的,基督徒相信上帝創造的動機與情感就是「愛」,而「愛」也成為世界存在的理由與意義,不講創造直接講愛是荒謬的(基督信仰認為任何人肯定了愛的價值其實就是肯定創造論)。
4. 創造意味著生命的獨特,因為不會有任何二個作品是完全一樣的,完全一樣的產品稱為「生產」而非「創造」,所以聖經說上帝數過我們的頭髮,基督徒也就順理成章否認了輪迴的可能,因為我們不可能變成另外一個人。
相信創造,值得琢磨!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