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8日

走味的聖誕節

四十年前;除了教會;很少人過聖誕節,更別說誰會懂聖誕節。

於是;我那年代的教會拼命宣導聖誕節,我這個年紀的基督徒對聖誕節都有一份特殊感情,因為回憶中充滿着傳福音的熱情跟創意,當然還有報佳音的溫馨跟領人歸主的期待,聖誕節絕對是傳福音最好的機會。

四十年後,社會比教會還熱衷於聖誕節,商業操作比基督徒更懂得過聖誕節,這當然是教會努力多年的結果,同時也是全球化的必然趨勢,因為全世界都被美國老大牽著鼻子走,他們過聖誕,我們當然也過聖誕,正如他們過萬聖節,我們也開始過萬聖節。

但是;問題就出在這裡,當一個所謂基督教國家把基督教節日變成一種文化,尤其是主流文化以後,通常;基本精神就「安樂死」了。

在美國帶頭下,聖誕節的當代涵意是「傳統旺季」,也就是讓所有的商品在年底以前在聖誕禮物的包裝下有一次瘋狂出清的機會,也讓緊繃了一年的現代人在年底來臨時好好吃一頓,並且給自己一個再合理不過的消費機會。
於是;各種聖誕節活動傾巢而出,聖誕大餐,聖誕音樂會(演唱會),聖誕舞會,聖誕烤肉,聖誕旅遊……最重要的,當然是聖誕節促銷以及聖誕節強檔電影。
連基督徒比例很低的台灣都燃起聖誕燈,架起聖誕樹,再配合幾天後的跨年煙火,堂而皇之玩起燒錢遊戲,聖誕節整個就是「歡樂代名詞」,讓人忘記一年來的種種痛苦,難怪大受歡迎。

在這種潮流下,主角怎麼可能是耶穌?主角是「聖誕氣氛」與「聖誕活動」,連傳統聖誕老人都淪為配角了,耶穌充其量是「包裝起來的禮物」,對基督徒而言;整個社會已經把聖誕「殭屍化」,人類的慾望借屍還魂,聖誕節不再是罪人悔改的日子而是罪人滿足自己的日子。
不管教會如何努力「矯正」歪風,效果都很有限,連教會善意的報佳音詩班都會被百貨公司當作商業工具(所以愈來愈多教會不想被利用),我們還來不及解釋聖誕節禮物真正的意義是「罪人悔改,大得釋放」就被商業拿去包裝成「買個禮物犒賞自己跟朋友吧」!

要享受聖誕節的原味,一定要「悔改」,承認自己是罪人,一個人不離開罪就不會有真正的喜樂滿足,如今;我們卻借這個機會好好滿足一下自己的慾望,這就是「走味」。

清楚了這一點,老一代的基督徒就知道為什麼聖誕節愈來愈令人無奈,甚至許多教會也為了傳福音而加入歡樂陣容,這年頭,大家只宣傳信耶穌的好處,很少人願意談「罪人悔改」了。

聖誕節本來就是從異教借來的日子,難怪有些基督徒反對過聖誕節,但是多數
基督徒還是願意忍受這個錯誤而把握機會傳福音,不過;若是聖誕節走味,相信基督徒的配合度也會愈來愈低。

聖誕節在即,但願基督徒不要把聖誕節當「活動」,更不要參與「聖誕娛樂化」的荒謬,而是充滿熱情去傳遞聖誕節的真諦---人子來,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
罪人悔改,這才是聖誕歡樂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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