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5日

光明正大論「交往」

愛情很容易滋生嗎?坦白説,是的。在異性相吸的磁性定律下,只要有男有女,某種情愫就是會自然產生。


孤男寡女流落荒島,會不會滋生愛情?會。這叫朝夕相處,日久生情,聽過吧?不過實際上,因為這個時代不坐船,連流浪荒島的浪漫機會都沒有,所以這種愛情就轉型為辦公室戀情,而且威力強大,不只剛畢業的愛情男女,連已婚者也很容易中招,中年危機也很容易在這種環境錯把愛情病毒當成真愛,航向毀滅的未來。

同情一個人會不會滋生愛情?會。所謂「憐香惜玉」、「楚楚動人」都有可能是同情的同義詞。

同是天涯淪落人會不會產生愛情?會。這叫「同病相憐」。

熱衷共同興趣嗜好會不會產生愛情?會。這叫「志同道合」。

同一個宗教信仰會不會產生愛情?會。這叫「前世姻緣」或「神的帶領」。

劫後餘生會不會產生愛情?會。這叫「苦命鴛鴦」。

巧遇邂逅會不會產生愛情?會。這叫「命中註定」。

會不會以上情境同時發生,我們就歡天喜地稱為「有印證的愛情」?

當然會,尤其是教會。

反正只要你情我願都可以自己標示為愛情。

問題是;來得快,去得也快,算不算愛情?還是激情?

或者只是疑似愛情的病毒,你也知道有正版就有盜版,愈貴重的東西愈容易被仿冒。

為了求證這些迷人的感覺會不會只是「幻覺」,或是短暫的「錯覺」,人類發展出一套求證模式,稱為「交往」。

交往就是要搞清楚彼此以為的愛情究竟是不是雙方真正追求的愛情。 所以,交往三個月夠嗎?我不敢説不夠,因為因人而異,但是常理判斷是不夠的,多久才夠?沒標準,但是專家建議二年,只是建議。

除了有足夠的時間觀察以外,交往的方式也很重要。 保守的年代,沒見面的筆友通通信都能結婚而且白頭偕老,現代人可不行。 該怎麼交往是很多人問的問題,卻從來沒有標準答案,因為那真的是「你家的事」。

這麼説,不是漠不關心而是莫可奈何,難道我怎麼説,大家就會怎麼作,又不是「大風吹」,照我的方式,乾脆我去交往,閣下先抽號碼牌繳個費,然後在旁邊觀摩。

二個人會用什麼方式交往不是教出來的,而是過去模式的自然流露。一個情感穩定的人很難「乾柴烈火」,無需警告。一個極度渴望被愛的人自動投懷送抱也阻止不了。

交往的模式不是現在上課可以控制的,而是無可逃避地反映出過去歲月的成長痕跡。

一個人只能從交往模式學會看清自己,然後修正自己。

交往會不會受傷?當然會。所以距離下一次交往最好六個月以上,只是建議。但是分手以後跟另一個人閃電結婚通常不是好事,因為二段感情很容易混亂。你不會?那你一定常吃麻辣鍋,口味重而且喜歡混著吃。

交往很多是否不好?説過了,不是好不好,而是為何總是判斷錯誤而輕舉妄動?不想交往只靠禱告一次OK也不見得好,可能是恐懼挫折。

交往是為了得到答案,有了答案就沒有好壞,應該大得釋放,偏偏交往的結局往往是傷痛,這又是另一個話題。

如果連交往都偷偷摸摸,我真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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